天津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8月5日,天津市司法局举行了法律顾问团成立暨聘任仪式,王天举、傅士成等12名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从局党委书记、局长祖文光手中,接过聘书,成为市司法局首届法律顾问团成员。 局党委书记、局长祖文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晔,党委委员、副局长傅立英,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立华,党委委员、副巡视员陈金明、关志远;市局机关办公室、政研室、律管处、律师协会负责人和顾问团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聘任仪式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立华主持。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陈金明介绍了法律顾问团的组建背景、工作职责等情况。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晔宣读了《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决定》。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律师霍刚代表受聘顾问发言,他表示作为法律顾问团成员既光荣又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司法行政领域法制建设的新问题、新情况,努力为司法行政机关当好法律参谋,提供专业完善的法律服务,努力做到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局党委书记、局长祖文光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成立法律顾问团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政府职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创新方式,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举措,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具有重要意义, 必将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和科学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他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法律部门,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要强化法制观念,时时绷紧法治这根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法律顾问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参谋,是行政机关处理矛盾纠纷的得力助手,也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能够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能有效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后祖局长对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要把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要勤勉尽责,确保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局机关要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团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共同把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