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1日讯 日前,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着力构建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旨在构建检察官与律师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其中,意见出台建立五项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及时告知诉讼进度,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权利,严格非法证据排除,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双向证据开示,共同参加庭前会议,协同做好法律援助,携手开展矛盾化解,专业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二是建立业务交流机制。召开专题研讨会,定期举行业务竞赛,编纂发布典型案例,共同进行业务培训,互相征求文件意见。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专人联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系沟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联工作网站,搭建信息平台,业务资料共享。五是建立监督配合机制。建立人员交流、权利救济、相互评价以及问题处理机制,加强监督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