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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被造谣谈恋爱 告新浪微博侵权索赔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刘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05
摘要: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通讯员成菲)因有新浪微博用户发帖称其正谈恋爱,高晓松认为名誉权遭到侵犯,故起诉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微博),要求告知其用户信息并共同赔偿46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通讯员成菲)因有新浪微博用户发帖称其正谈恋爱,高晓松认为名誉权遭到侵犯,故起诉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微博),要求告知其用户信息并共同赔偿46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高晓松诉称,今年7月,新浪微博签约自媒体、拥有233万余粉丝的“王小呆V”微博中称,“郑爽现在和高晓松在一起,应该是今年三四月份确定的恋爱关系……”在高晓松发微博要求其删除后,对方仍不删除。该造谣信息被网友转发1万余次,评论4万余次,点赞2万余次。

高晓松称,在其辟谣后,拥有22万余粉丝的“八卦壹姐V”在7月5日发微博称,“郑爽和高晓松虽然澄清了绯闻,但圈内人在朋友圈里仍然肯定这个爆料。”该条造谣信息截至7月6日,被网友转发2000余次、转载7000余次、点赞3000余次。后来,“八卦壹姐V”的账号被禁言,该用户在7月6日利用“圈壹姐”账号发微博称“支持@王小呆”。7月8日,该用户发文称:“得罪高晓松,全世界的网友都在骂我……”还附图恶意攻击高晓松。

高晓松诉请法院判令新浪微博删除全部涉案侵权内容,并提供“王小呆V”“八卦壹姐V”及“圈壹姐”的注册信息,责令对方致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46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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