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赵先生通过中通快递寄出一款全新超人玩偶、一张全球限量版海报及限量认证书。当天,赵先生发现收件快递员在朋友圈晒出多张疑似其玩偶的照片。7月16日,快件寄达后海报及海报认证书丢失,损失过万元。中通方面称,目前仍在对此事调查核实(7月20日《京华时报》)。 快递业乱象丛生,与法律对消费者的事后保护不足有一定关系,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消保法、侵权责任法及有关交通运输法规,适用到快递纠纷中时,可能针对性不强或规定模糊、过于原则,无法完全适应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势头。有人因此呼吁通过立法制定一部统一规范的快递法来强力规制快递市场乱象,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依法整治快递市场乱象势在必行,但笔者以为,就目前快递市场的规范来说,最缺的不是法律的事后防范和权利救济,而是有力的监管和执行,亟须关口前移,将现有快递法律法规用好、用足,做到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规范快递市场的主要制度不但有国家邮政法,还有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交通部制定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等。这些规范和办法对快递业经营管理、市场准入、服务标准、违法罚则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快递市场具有针对性和规范力,让快递业有法可依。比如针对“慢”“损”“丢”“泄”乱象,规定了“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标准,要求对快件轻拿轻放,严格保护快件和客户信息安全等。《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还强调快递企业实行封闭式作业,禁止从业人员私拆快件,确保快件的安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则规定快递从业人员不得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不得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可见,快递行业不规范,并非源于法律缺位。事实上,有法不依、管理混乱、劳动保障严重缺失以及相应监管不力,才是快递业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 比如,快递从业门槛普遍很低,员工无需严格培训甚至交上几百押金就能上岗;有的快递公司、加盟店未经工商登记就开张营业;与此同时,普遍不签劳动合同,从业人员没有保险、固定工资和其他福利保障。这些都使得快递员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动很大,势必严重影响到快递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遗憾的是,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并未有效跟上,加剧了快递业“慢”“损”“丢”“泄”的乱象,致使痼疾难除。 整治快递乱象,不缺法律缺执行,不能立法依赖,需要找准病灶,对症下药,综合施治,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打出组合拳。一方面,要加强快递行业自律规范,依法严格内部管理和素质培训,提升从业门槛和员工素质,规范操作流程;另一方面,要发挥法定执法主体的积极作为问题,邮政、工商、劳动等部门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让既有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畅通投诉维权渠道,惩治取缔非法经营,切实维护快递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让法律“看起来很美”,这才是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