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关系社会公平公正,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 受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影响,东部省份和中、西部省份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异。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帮助中、西部地区增加智力资源储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速度。 国家通过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匮乏、经济和教育欠发达的西部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进行补偿性政策扶持,提高了贫困民族地区考生的高等教育入学率,改善了贫困民族地区入学机会不均等的问题,这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对保持边疆民族地区稳定、促进这些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特别是2012年我国启动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来,西部边远民族地区受益颇多,贫困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从这个角度看,国家多年来所实施的招生计划宏观调控政策以及专项计划等精准教育扶贫政策,不仅关乎教育公平,更是保证社会和谐发展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然而,我们也看到,国家精准扶贫的教育政策在西部地区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其中最令社会关注的就是“高考移民”问题。由于省际基础教育水平差异的客观存在,个别地方考生通过不法中介,采取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制造虚假户籍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在西部边远贫困地区获取高考资格。这种不正当迁移产生的“高考移民”,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挤占了流入省区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特别是会挤压流入省区考生被重点院校录取的空间,严重侵害了流入省区考生的切身利益。高考移民“移”的其实是西部人民的切身利益,“移”的是西部地区得到的国家政策的阳光和雨露,“移”的是西部家庭对未来的美好希望与期待。 为了治理“高考移民”,各省区均制定了结合户籍和学籍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政策,要求考生必须在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一定年限。但根本举措是加快发展基础教育,促进基础教育资源的均衡,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高考移民”的惩罚力度。 首先,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增加不发达地区的经费投入。目前我国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经济发达省份教育资源较丰富,西部省份及一些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较匮乏。在分配教育资源上,要本着平等、补差的原则,按地区合理分配。适当增加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增强欠发达地区留住优秀教师和“引智”的能力,提高这些地区的基础教育水平。 其次,增加社会监督力度和惩罚制度。增加监督力度,特别是对“高考移民”输入省份招生、公安、中学等部门加强监督。对被发现、核实的“高考移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肃法纪政纪,杜绝“高考移民”乱象。通过司法部门查处“高考移民”非法中介等,有效打击违规、违法者,切实减少“高考移民”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