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清查“存量”,又打击“增量”,单靠监管部门的介入不现实。对电信企业来说,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下一步,还要将“最严监管”从“运动式”转向常态化。 工信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实名登记,而且强调要从反恐的高度看待这一任务,“不实名就停机”。这被外界称为“史上最严电话实名制”。实名制的改革由来已久,应如何看待这一“最后通牒”?实名制会不会损害民众的隐私权?有关国有企业又该担负怎样的责任? 从国际经验来看,实名制并不必然导致隐私泄露,关键在公权力和国企如何保障手机的私密。相反,一些游离在注册制之外的“黑号码”,反而容易被电信诈骗团伙利用。目前大陆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已达到92%,但仍有近1亿用户未实名登记。倘若这些漏洞被不法分子甚至恐怖分子所利用,对公共安全的冲击不堪设想。 前些天,甘肃一教师遭遇电信诈骗,省吃俭用一辈子的23万元购房款瞬间蒸发,“一套西装穿17年”的他愤然自杀。这一幕,令无数人愤慨、动容,这也是监管部门强调电话实名制的动因。尽管会给一些人带来不方便或者不信任的感觉,但从关系民众福祉的整体公共安全来看,这么做,值。 严是爱,宽是害,那么应当谁来“爱”?又该怎么“爱”?监管部门提出了较为明晰的标准。一方面要求电信企业及时告知补办手续,另一方面开展针对“黑卡”的专项整治工作。既清查“存量”,又打击“增量”,单靠监管部门的直接介入不现实。对电信企业来说,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守住用户规范登记的“防火墙”。 难就难在作为虚拟平台的民营企业,它们数量众多、又过度依赖虚拟号码带来的丰厚利润。这方面,工信部联手公安部已对相关违法犯罪“亮剑”,打击效果不错,一大批不法企业被关停。下一步,还要将“最严监管”从“运动式”转向常态化,在源头上堵住非实名注册、冒名顶替注册的行径。让这些企业舍得放手、真正承担起责任,“疏”和“堵”都不可或缺。 “喂,我是你领导啊,明早来我办公室一趟!”“公检法,反洗钱”……这一类电信骚扰,让不少人防不胜防,事后执法要么追缴时间太长,要么“基站发射”“境外诈骗”让追缴成本太高,必须通过实名制来正本清源。而另一类卖房中介的问询、商场促销的推介,又属于被人利用了实名制的缺陷,“买卖个人的手机号码”,同样需要监管机构守住信息资源、防止“内鬼”与商家暗中勾连。在“互联网+”的信息社会,让法治守护公民安全,始终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