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治疗城市病不妨“逆规划”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徐杨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9
摘要:从生态角度、以人为本出发做规划,减少干预,让城市适应人和自然。 我们的城市怎么了? 街头的花,不能自我生长,要浇灌,要施肥,要除草;不少建筑外部畸形化,内部一年到头开空调;马路越修越宽,都是修给汽车的,骑车、步行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样的

  从生态角度、以人为本出发做规划,减少干预,让城市适应人和自然。

  我们的城市怎么了?

  街头的花,不能自我生长,要浇灌,要施肥,要除草;不少建筑外部畸形化,内部一年到头开空调;马路越修越宽,都是修给汽车的,骑车、步行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样的城市生活,过于依赖一套高耗能的系统,而这个系统一旦出了问题,解决起来往往采取更高耗能的方法。

  比如,常规的基础设施与洪水为敌,通过建设大量水利工程进行雨洪管理。结果呢?很多城市经常出现“海景”——涝灾。有人认为是市政设施有问题,管道不够粗,水泵不够大。实际上根子不在这里。大部分城市受季风性气候影响,强降雨甚至可以在一天之内达到全年降水量的30%,再粗的管道也不能解决水涝问题,而且建成后大部分时间还是闲置。为什么不全面“去硬化”以便让水蓄在土地里呢?

  再比如,为了解决缺水问题,我们加大投资,通过单一目标的抗旱工程引水。这固然需要,但若能把落到地面的雨水利用起来、把蓄在土地里的水利用起来岂不更好?

  处理水污染也是。我们修建了大量污水处理厂,用精密的膜技术来过滤污水,但中国很多地表水都是污染的,要投资建多少污水处理厂?为了让处理厂运转,又要消耗多少电?发这些电又会污染多少空气?在正面净化的基础上,若能发挥土地自身的过滤作用岂非更善?

  对此,北大教授俞孔坚提出,城市建设应该“反规划”。“反规划”,不是反对规划,不做规划,而是要反过来做规划,不是让人适应城市,而是从生态角度、以人为本出发做规划,减少干预,让城市适应人和自然。

  传统的城市规划思路,首先“三通一平”,再请建筑师设计房屋,市政工程师设计道路,而忘记了土地本身就是能够自我调节的海绵系统——这其实就是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

  让城市低碳发展并不复杂。土地有净化功能,不要轻易剥夺;洪水可以与人为友,不要轻言强制;空气流动能带来降温,不要轻率封闭……总之,解开自然的裹脚布,让自然做功,我们的城市才称得上宜居,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

责任编辑: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