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讨论中,发表观点的时候不能就事论事,做结论的时候就容易扣“大帽子”。这种逻辑上的跳跃,很容易误导围观者的立场。 在近期几起热点事件中,我看到了一些值得商榷的讨论:北京有租客与他人同租一套房,另一租客死亡多天他却不知情,有人说是“网络租房软件”导致了人情冷漠;海南和天津先后出现网约车司机“耍流氓”事件,有人认为这再次证明网约车不靠谱;陕西大学生在莆田系民营医院意外身亡,有人认为这说明民营资本不道德,医疗改革不能指望社会资本,甚至认为“民营医院应全面关闭”…… 这些被拿出来讨论的事情,当然都是很恶的事件,一般人都不会为如此荒谬的事件辩护。但我希望大家注意的是,公共讨论的结论和指向最好是建设性的、有边界的:出现了什么问题,就纠正什么问题;出现了什么漏洞,就弥补什么漏洞。在一些个案没有充分发展前,最好不要拿它“证明”整个趋势是罪恶的,或是简单地认为“只有就地180度大掉头”,才可以消除那些丑陋,避免重蹈覆辙。 上大学时,老师为让大家理解局部真实、全面真实、本质真实,曾讲过一个比喻:某个苹果有一个小烂点,你不能专拍这一处烂的地方,然后说这是个完全腐烂的苹果;一个筐子里有一个烂苹果,你不能拿出这个烂苹果,然后说整个筐子里其他苹果都是坏的。在谈论一些新生事物的时候,我们尤其应该记得这个鉴别的逻辑。 在一些公共讨论中,有一些人缺少敬畏逻辑的习惯,喜欢情绪化地下结论。只要发生了一点什么事,就想“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地证明一大堆东西,有时还美其名曰“举一反三”。但仔细推敲,有些推论的逻辑是成立的,有些推演其实并不成立。在公共讨论中,发表观点的时候不能就事论事,做结论的时候就容易扣“大帽子”。这种逻辑上的跳跃,很容易误导围观者的立场。 举个例子,某些地方的出租车司机“毒驾”被曝光后,舆论要求加强抽查是正当合理的,但并不能据此得出“出租车管理制度应该废止”的结论;再比如,在公立医院里也能找到挣昧心钱、收回扣乱外包的现象,舆论要求严格管理是可以的,但无论如何都无法推导出“公立医院模式不行,应该全面关闭”;还比如,一家餐馆出现了卫生不达标的问题,是否就能推导出整条街、整个城市的餐馆都不干净呢? 在有些问题上,大家多谈论一些负面因素,可能坏处还不算大,起码可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比如事故过后往往要“全省排查”甚至“全国排查”,虽然不一定都能查出什么问题,但人命关天,消灭一些隐患起码没什么坏处。但是,在另外一些事物尤其新兴事物上,如果过度强化特殊因素,甚至给人“不惜置之于死地”的感觉,就容易犯以偏概全、乱扣帽子的错误。 你想证明什么?你能证明什么?有哪些你想证明却不能证明的东西?这三句话,是每个参与公共讨论的人,应该经常自我叩问与警醒的。尤其面对一些新技术、新趋势、新力量,我们当然要警惕它带来的负面效应,但出了问题首先应该想到的是,该如何界定、如何改善、如何规范,可以通过怎样的机制约束完善,哪些是它该背负的,哪些不是它可以背负的。如果出来一个新东西,看到一个“烂苹果”就简单下结论,可能会一竿子打死一船人,泼脏水的时候把孩子也泼掉了。 偌大一个中国,什么角度的例子都不难找到。如果动辄扣帽子、喊打喊杀,创新谈何容易?到最后,舆论场可能会充斥着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今天说民资重要,明天说民资糟糕;今天说某种技术是大势所趋,明天说该技术是“毒草”。今天这样好,明天那样好,就很难累积有效的进步。有时我们经常发现,没有某一类丑陋,另外一些丑陋照样存在,甚至愈演愈烈。社会资本也好,网络技术也好,资源配置新路径也好,那点萌发的新苗不应总被扼杀在摇篮中——它确实会有不平的地方,我们需要动脑筋去摆平它,而不是动不动先气急败坏地呼吁铲平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