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并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此番治理校园欺凌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笔者认为,学校、教育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不应满足于公布电话号码,而是应该以公布电话号码为切入点,把校园欺凌治理电话建成“校园110”,建成一个反应迅速的综合性救助机制,让校园欺凌治理电话真正起到制止校园欺凌、惩戒肇事者、保护学生权益的作用。 公安部门的110已经形成了一套以“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为宗旨的成熟规范的执法服务体系,人们向警方寻求帮助以及报案时往往会首先想到拨打110。学校以及教育等部门也应该参照公安110的管理理念、模式和标准来构建“校园110”,让“校园110”深入人心,成为学生求助时首先想到的。 一者,教育部门应该与电信管理部门协调,选取简单易记的电话号码作为全国统一的校园欺凌治理电话号码,并确定统一的管理服务理念,明确统一的管理服务规则和处置流程,在此基础上加强宣传,让学生、家长及他人广泛知晓“校园110”。二者,明确与校园欺凌治理电话有关的岗位设置与岗位责任,做到电话有人接听,“报警”有人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置,对每一次求助都有结果和回复。三者,本着依法治校的原则,用法律标尺审视求助,调查涉嫌校园欺凌事件,评估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酌情给予肇事者批评教育、校纪处分、行政处罚,如果欺凌事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给予刑事问责。 建设“校园110”时必须考量这样一个事实——中小学大都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和使用手机,而如果学生没有手机,在遭遇校园欺凌时,拿什么向“校园110”求助?教育部门在设计“校园110”的运行方案时应该给出解决办法,比如,在校园内的各个班级或操场、食堂等区域安装免费使用的校内电话,允许学生在下课休息期间、放学后合理地使用手机等。只有学生或他人求助方便,投诉渠道畅通,各个环节高效运转,相关人员积极作为,“校园110”才能树立起公信力,真正成为学生们的保护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