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党风民风。但在一些地方,借孩子“满月”、升学、搬迁等理由大摆“无事酒”的风气依旧浓厚。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今年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中,湖北、黑龙江、江苏、吉林等多个省份都有相关案例曝光。(3月21日新华网) “无事酒”,顾名思义,就是除了婚丧嫁娶之外,没事找事摆场子办酒席,趁机收取“份子钱”。近年来,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在不少地方尤其是农村较为普遍。今年以来,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通报了多起相关案例,从曝光的案例来看,这些干部摆酒,无非是找个理由收钱,借机敛财。 不难发现,越是在人情氛围浓厚的基层,“无事酒”式的腐败越为严重。因为,很多政策掌握在村干部手里,村民要获得办事方便,普遍将“赶人情”视为“敲门砖”,通过参加村干部的酒宴来达到目的。正如一些村民说,如果不去怕得罪村干部,容易导致一些惠农补贴、补助等无法享受。 其实,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同,“无事酒”往往是带着脉脉温情的“糖衣炮弹”,而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倒在了这样的“糖衣炮弹”之下。这套打擦边球、阳奉阴违的“变通哲学”,一些人很是擅长,成了群众眼里的“老油条”。这样的变通甚至成了一些干部沾沾自喜的“能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了“有本事”“办法多”的表现。对中央规定阳奉阴违,对政策制度任意裁剪,这样的风气一旦滋长蔓延,消解的是政策权威、突破的是制度刚性,谁还会把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当回事? 干部摆“无事酒”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反映基层权力缺乏约束,由于监督不到位,基层干部才敢有恃无恐,制造利益输送的机会。要解决某些党员干部以“无事酒”为名,大搞“权力寻租”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充分调动纪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预防干部大摆“无事酒”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官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将官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官员的 “私”接受阳光的曝晒,如实报告个人“私事”,定期接受组织审视和监督,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也切合公众的意愿。 总之,一些地方干部摆所谓的“无事酒”,既是暗藏利益输送、滋生腐败的温床,又是破坏政治生态的重要因素,必须赶快刹车,谨防其背后的“醉翁之意不在酒”,避免官员借权力寻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