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一辆四轮的车,比当年买一辆两轮的车都容易;兴奋之余,人们也愕然发现,四轮的车在城里常常跑不过两轮的车,不仅车的便捷打了折扣,拥堵成为新的“车轱辘之痛”,雾霾也因此而肆虐起来。若要消除尾气污染,只要有清洁的替代能源,不愁没有治本之策;而要消除拥堵之痛,除了修建更宽的路,修建更大的停车场地,提高司机文明行车素质,提高道路规划和管理水平,还须有一个治本之策,那就是提高养车成本,通过抬高拥有私家车的门槛来控制机动车总量。新近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体现的就是这样的理念,我以为是良政善治。 这个《意见》明确提出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可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此外,《意见》提出各地停车收费要逐渐形成市场定价机制,鼓励各地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的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所谓“不合理的停车需求”,指的可能就是付不起停车费的停车需求。如此一来,使用私家车的成本构成,除了买车的费用、买油的费用,以及折旧、维修和保险,很可能还会有不菲的停车费用。提高停车费用,自然会抑制买车需求。 这样的停车收费新政,可能会引发争议,争议的焦点有可能在于:拥有私家车带来的出行便捷,是不是人皆有之的公平权利。如果是,这样的停车收费新政就有可能损害某些人拥有私家车的权利;如果不是,它就有可能是缓解道路拥堵、减缓雾霾危害的权宜之计,因此该算是良政善治。 杭州新近曝出一则奇葩新闻,三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大妈,未经任何形式的授权,居然在杭城最繁荣的武林门,利用公共用地,擅自收了十年的停车费,以每个车位10元的价格,将数以千万元的不义之财收入囊中。这一奇葩新闻其实也说明一个不争事实:停车所能收的款项数额巨大,用这笔款项兴建足够的停车设施,完全可行,此前缺的就是政策,也就是说,不仅要允许社会投资,而且要允许投资方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停车费的收取标准,也就是说,允许停车场的修建有利可图。有了这样的政策,可以期待,很快就会有感兴趣的社会投资进来,因此,很快就会有这样的停车场所拔地而起,停车难的问题可望缓解。 于是,涉及出行权利的公平。也许有人会质疑:停得起车的人,更加便捷;付不起停车费的人,也就享受不到这样的便捷,公平何在?要解决这样的公平,绝不是不提供这样的便捷,而是要给付不起停车费的人提供便捷而低廉的公共交通,譬如享有专用车道的公交车,它有可能比私家车行走得更快;譬如同样享有专用车道的公共自行车,不仅方便出行而且有利于健身。拥有私家车的费用提高后,积聚的税费可以投在公共交通的建设上,这不仅兼顾了公平与正义,而且也符合低碳与环保理念。如果有了足够数量的停车场地,收费标准自然也会回落。最终体现的还是公平。 因此,我以为根据市场需求来确定停车收费标准是良政善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