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今有逃犯居某,且不论他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如何,至今不肯归案仍逃亡在外已是不孝。儿不孝,父母啼哭无人晓,双亲悲痛无人了,呜呼哀哉……”近日,栖霞公安分局摄山派出所实习警察陈露的一则“招逃犯投案檄文”引同事们热议。在这封檄文写好后半个月,嫌疑人居某(化姓)就投案自首了。(12月2日 新华网) 公安部门书写“讨贼檄文”规劝窃贼投案自首的做法,这在警界乃至国内都尚属首例。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也让这篇“讨贼檄文”的主笔警察摇身一变,从一名普通的实习警察一下子成为了网络红人。对于“讨贼檄文”,部分网友表示太过前卫、另类,有失执法威严。然而在笔者看来,公安部门首创试水“讨贼檄文”的举措,不失为一次大胆的尝试和果敢的创新,不但值得肯定与期待,更体现了一种与时俱进的工作智慧,实属难得。 客观而言,公安版“讨贼檄文”有其存在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人民警察的本职工作就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一方平安。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鉴于犯罪手段越发地隐蔽与多样、犯罪分子越发地猖獗与狡猾等外在因素,办案效率不尽理想。很多时候,公安部门的办案执法陷入了“猫与老鼠捉迷藏”的尴尬局面。破案易抓捕难毫无疑问地成为了一个让警察们头痛不已的“老大难”问题。 如今公安部门书写“讨贼檄文”规劝窃贼投案自首的做法,无疑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正能量。尽管警方破案为市民追回财物挽回损失,只是一种职责所系的公共服务行为,但其行为的意义及其社会影响却不能单纯地仅以丢失的几部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价值来衡量。据悉,“讨贼檄文”的原始出处还得追溯到三国时著名文学家陈琳写给曹操的那篇“讨伐檄文”。通览这篇“讨贼檄文”,文笔大气、气势磅礴,既富有正气,更饱含深情。尽管照搬模范了古代经典檄文的文风,文言用词也不太规范,但这丝毫不减损“讨贼檄文”的劝解意味与告诫性。 这篇公安版“讨贼檄文”之所以能够引发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之所以能够成功规劝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无不是因为檄文本身字字心酸、句句深情,将犯罪嫌疑人出逃后家里冷清寂寥、父母的揪心难过、煎熬与期盼等等光景描绘得形象生动,无疑戳中了在逃嫌犯心中那块最柔软的部分,父母晚年的种种凄凉之态给了当事人不小的心理冲击与震动。单纯算笔经济账,相比公安干警千里追贼所付出的破案成本与代价,书写“讨贼檄文”规劝窃贼投案自首的做法,可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显得既经济又划算,这种与时俱进的工作智慧无疑值得各地警察圈效仿与反思。 不言而喻,当这位实习警察凭借“讨贼檄文”一夜蹿红的同时,客观上也对改善公职形象、拉近警民关系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推动作用。不管是站在警方职责还是市民利益的角度来解读,“讨贼檄文”背后与时俱进的工作智慧,无疑都是值得肯定与期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