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拥堵费不能是一劳永逸的“大招”,而应当倒逼政府部门自加压力,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更加积极努力发展公共交通,使收拥堵费等限制措施兴利除弊,让绿色出行深入人心。 北京市交通委昨天透露,2016年将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针对小客车、机动车实施更加严格的限行措施,并通过停车综合治理等措施,缓解首都拥堵。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说,未来北京将实施更加严格的需求管理,调节机动车保有和使用。周正宇指出,这些限制措施都将通过立法,并分阶段、分年度实施。(相关报道见A5版) 交通拥堵费是指在交通拥挤时段,对部分区域道路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其目的是利用价格机制限制车流密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近年来,伴随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道路拥堵已成为许多城市的顽疾。征收拥堵费在北京首次正式提及是在2010年12月,当时北京市出台了28条措施缓解交通拥堵,其中提出“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此前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的政府部门,都曾经释放过收取拥堵费的政策信号。 收取拥堵费作为一种用以缓解交通拥堵的市场化管理手段,目前已被不少国际大都市所采用实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城市非伦敦莫属。伦敦的拥堵费政策出台于2003年,一直实施至今。伦敦过往的经历显示,在收取拥堵费区域内短期效果明显,但若干年后,随着车辆数量不断增加,以及公共交通设施水平未有明显提升,道路拥堵状况改善效应有所降低,而公众的质疑声音也越来越多。 拥堵费收了十几年的伦敦,带给后来者一大经验和一个教训。其经验是,在收费政策的“围堵”下,伦敦骑自行车、走路、坐公交和地铁的人增多了,“绿色出行”的观念通过实际行动得到了加强。伦敦的教训是,由于收取拥堵费的行政管理支出庞大,拥堵费收入只有很少一部分用于公共交通改善,这导致一度缓解的交通压力出现了报复性反弹。 其实,伦敦的经验和教训可以总结为一句话,“疏堵结合”才是城市交通拥堵的全面解决之道。现在,北京拟通过立法手段实施多种限制措施,缓解道路拥堵和空气污染问题。征收拥堵费、更严格的限行、停车综合治理等限制性措施,在城市管理中都属于“堵”的范畴,目的在于防止太多的车辆涌入道路交通中。在“堵”的同时,更要发展公共交通,破解停车难、停车乱难题,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只有这些“疏”的举措也落实了,城市交通才能顺畅起来,居民出行才能真正感到便利。 关于征收拥堵费,政府职能部门和普通群众都要避免走进误区。职能部门要依法收费,更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依法办事,而广大机动车车主也不能过于“任性”。一些市民对限行和收取拥堵费有意见,认为买车时已经交过税,各种限制性措施妨碍了驾驶者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其实,任何城市的道路交通资源都有发展上限,行人、自行车、私家车和公共交通工具对道路资源的占用量,理应得到合理的配置。因此,当城市交通发展到一定阶段,小客车、机动车的使用难免会遭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公众对此应当予以理解。 收取拥堵费不是目的,只是鼓励绿色出行“组合拳”的一部分,其他还包括开辟大量高效、安全的自行车通道,合理设置更多自行车停放设施,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等。对政府部门而言收取拥堵费等限制措施,不能是一劳永逸的“大招”,反而应当像一声发令枪响,倒逼政府部门自加压力,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更加积极努力发展公共交通,使收拥堵费等限制措施兴利除弊,让绿色出行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