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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明星被处分 咎在脱岗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王婧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03
摘要:北京市朝阳区纪委2日通过北京纪委网站通报3起典型案件。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因娱乐明星王菲到该中心办理业务时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围观、拍照、索要签名,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北京朝阳区纪委通报称,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

北京市朝阳区纪委2日通过北京纪委网站通报3起典型案件。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因娱乐明星王菲到该中心办理业务时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围观、拍照、索要签名,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北京朝阳区纪委通报称,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报道见A4版)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便背上了处分的负担。不少网友觉得这处分有点小题大做,并称公务员也有追星权利。公务员有权利追星,任何人都有权利追星,但是追星应分场合与时间。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正在上班时都去追星,谁来办理业务?本是严肃工作,却嘻嘻哈哈追星,成何体统?有个细节是,又是拍照又是索要签名,所处的情况是“在现场尚有大量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如此一来,等待办事的人岂不叫苦不迭?

更恶劣的是,相关工作人员涉嫌侵犯王菲隐私。在王某办理完业务离开后,经办王某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妥善保管工作信息,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某的照片,也造成窗口外多名社会人员同时拍照,并被媒体网络上曝光,造成了不良影响。如今,王菲相关照片和一些信息已在网上铺天盖地流传,王菲有权维权,而相关工作人员被处理也名正言顺。

把握得当,追星不是坏事。哪个人心中没有几个偶像呢?如果相关工作人员在八小时外听听王菲的演唱会,找她签名,与她合影,都没有问题。但是在不正确的时间不正确的地方,做出违规的事情,自然该被处分。在为纪检部门铁面处理点赞的同时,也提醒我们的公务员别再为了追星而挑战规定。

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