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江苏连云港) 天桥、BRT站台、大楼……近年来,河南郑州一些市政设施,或投入运行不久即遭拆除,或还未建好就面临“解体”的命运,被市民戏称为“短命建筑”。 按照相关规定,民用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至少为50年。提前几十年“报废”,除了部分建筑是因为质量不过关外,绝大多数与城市规划缺乏权威性、连续性和预见性有直接关系。“领导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说建就建,说拆就拆,是不少地方搞城市发展时遇到的通病。表面上看似乎带动了GDP增长,其实并没有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不仅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污染了周围环境,破坏了城市整体风貌,给政府公信力带来的只有负能量。 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了发展速度,不能忘了发展质量。从事前决策来说,建不建,在哪建,需要充分论证,多听民众意见;从事后监管来说,哪些该拆,哪些不该拆,应该有更明确的标准规范。从一开始就把好关,健全审批、监督、问责机制,热衷于大拆大建的政绩冲动才能被有效遏制,城市建筑寿命明显低于预期的乱象才能得到有效改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