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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厂70名工人镉超标10倍 鉴定称构不成职业病

来源:央广网 作者: 【编辑:叶攀】
发布时间:2015-10-23
摘要: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生产镍镉电池的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明扬电池厂的工人近日向媒体反映:他们最近体检后发现身体里尿镉含量超标,有的甚至超标近10倍。向相关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却被告知构不成职业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生产镍镉电池的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明扬电池厂的工人近日向媒体反映:他们最近体检后发现身体里尿镉含量超标,有的甚至超标近10倍。向相关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却被告知构不成职业病。疾控中心专家介绍,镉在身体里的半衰期比较长、排泄慢,会沉积骨骼肾脏里面,但究竟会对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还真不好说,导致工人维权难。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无锡明扬电池厂工作已经快五年了,从事的是电池配料的工种,在平时的工作中跟电池所需要的原料镉粉几乎是零距离接触,工厂车间里充斥了大量的粉尘。最近因为他和工友们都感觉的腰酸乏力等症状,体检发现身体里镉金属含量严重超标,

  电池厂的工人纷纷表示,进厂时厂家从未讲解过电池生产的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十几年来也从未安排过体检。工人们担忧,以后如果发现身体不舒服,不知道将如何维权。

  张先生和工友们随后向无锡市锡山区安监局进行举报。锡山区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孙亚强告诉记者,通过执法检查他们发现,无锡明扬电池厂没有履行合同中的规定,定期给工人们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安监局方面强调,关于对企业中职业卫生监管这项职能是从2012年才移交到安监局的管理范围,此前都是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此外,孙亚强还表示:这家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不仅仅是工人体检尿镉会超标,检测报告出来现场镉的粉尘职业危害因素也超标。

  记者:“也就是说这个企业在车间里正常生产的时粉尘镉也是超标的?”

  孙亚强:“对,镉也是超标的。”

  锡山区安监局孙亚强表示,10月16号他们对电池厂的复查后发现整改仍然没有到位,已经对企业进行了立案,按照疾病防治法第73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5至20万元的处罚。那么安监局对这些企业平时日常的检查和监管又是怎样做的呢?孙亚强解释,这种情况目前在安监系统普遍存在,锡山区大概有五六千家企业,安监局总共就21个人,执法人员大概10个人不到。“每家每年都做到一次检查,这个肯定是做不到的。”

  据了解,目前电池厂一共有近70位工人进行了体检,大多数存在的情况都只是尿镉含量超标,而是否能构成职业病,无锡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部副主任林洁表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观察对象是尿镉超过5;在尿镉超过5的基础上,β2微球蛋白和尿视黄醇结合蛋白有其中一个超过正常值,就可以划到轻度毒的范围里,轻度镉中毒可鉴定为职业病。

  目前现实的情况是,工人们身体里的镉金属含量超标,超标的镉金属是否已经对工人的身体造成了事实伤害,无锡市疾控中心林洁主任表示目前还很难确定,镉金属有个特点,它在身体里面的半衰期比较长,排泄慢,会沉积在骨骼、肾脏里,但是到底会对身体造成多大伤害真的不是很确定,甚至每个人的情况也可能是不一样的。

  林洁进一步介绍说,根据国家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的要求,对无法构成职业病但是尿镉超标的工人属于观察对象,这家企业都有责任给工人们每年做一次定期检查,直到身体里面的镉金属元素回到正常范围值。据了解,认定标准、监管还有维权一直是职业病投诉的焦点。这些工人虽然查出了体内镉超标,但依据现行标准,还够不上职业病。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宏表示,按照现行职业病标准这些工人很难维权,但只要证明镉超标与企业有直接的关系,企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截止记者发稿,无锡锡山区明扬电池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部分工人的检查还在进行当中,如果构成职业病,工厂会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负起责任,对部分尿镉超标的工人进行换岗和带薪休养。 (记者 刘志 滕浩)

责任编辑: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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