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崔方互撕均称法院偏袒 一审曾逐句解析互骂语句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编辑:王硕】
发布时间:2015-09-29
摘要:方舟子代理人 崔永元代理人 崔方互撕 均称法院偏袒 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各删侵权微博互赔4.5万 双方不服上诉 今天二审开庭均称一审判决不公 方舟子、崔永元微博互掀骂战,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各打五十大板,认定双方微博均有言论侵犯对方名誉权,判令各自删除侵

崔方互撕均称法院偏袒 一审曾逐句解析互骂语句

方舟子代理人

崔方互撕均称法院偏袒 一审曾逐句解析互骂语句

崔永元代理人

  崔方互撕 均称法院偏袒

  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各删侵权微博互赔4.5万 双方不服上诉 今天二审开庭均称一审判决不公

  方舟子、崔永元微博互掀骂战,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各打五十大板,认定双方微博均有言论侵犯对方名誉权,判令各自删除侵权微博,公开道歉并互赔4.5万元。双方均不服上诉。

  今天上午,该上诉案在一中院开庭。双方在法庭上均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满,都称法院偏袒了另一方。

  微博骂战

  对转基因安全存分歧 双方互骂

  方舟子、崔永元微博互掀骂战始于双方对转基因食品安全存在分歧。

  2013年12月起,双方由辩论成为“网络骂战”,方舟子称崔永元为“疯狗”、“僵尸主持人”等,崔永元则称方舟子“坑蒙拐骗都干过”,“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的头目”等。

  2014年初,方舟子起诉崔永元微博名誉侵权,要求崔永元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崔永元以方舟子微博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反诉方舟子赔偿67万元。

  2015年6月25日,海淀法院一审认定两人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几十条侵权微博,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互赔对方4.5万元。

  上午现场

  方舟子:一审判决偏袒崔永元

  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方舟子(原名方是民)和崔永元都没露面,均委托代理人出庭。

  方舟子代理人称,“一审判决很荒谬,漏写了方舟子的证据,必须改判。一审判决也无法执行,判决方舟子必须删除侵权微博,方舟子无法做到,因为目前方舟子无法登录其腾讯微博,而且当事人只能在报纸的广告版发布致歉声明,但一审法院判决要求在几家媒体上道歉,要求我方删除微博,我们无法做到。”

  该代理人还表示,一审判决支付金额过低,仅判支付方舟子精神损失费3万元,而崔永元称他支付律师费就达7.5万元,可谓财大气粗,这样看来,法院判决给付方舟子的钱太少了。

  方舟子方提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公平,明显偏袒崔永元。

  “凡是对方舟子有利的证据,法院未采用,对崔永元有利的证据法院均采用了。崔永元作为公众人物,其本人做的科普活动以及其发起的基金会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舟子发表对其科普活动以及基金会发表正常的监督意见,不应该认定为侵权。”该代理人说。

  崔永元:一审判决未适用相同标准

  对于一审判决,崔永元一方也有意见,“没有适用同样的标准。”

责任编辑: 【编辑:王硕】

频道精选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