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一旦背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就会给城镇治理带来诸多难题,造成发展不可持续。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城镇建设水平,破解环境治理难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城镇。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考核监管,破解GDP至上惯性难题。中央一再强调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唯GDP。但在新的考核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有些地区GDP竞争惯性仍未刹住,环境保护要求往往成为一纸空文。对此,必须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各方面,实行最严格的环境考核监管制度,把生态效益纳入各地城镇化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环境污染指标严重超标地区实行限制性开发政策。 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破解环境治理主体缺失难题。生态环境是典型的公共产品,政府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是付费主体,否则环境治理就会面临公地悲剧。因此,应建立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谁保护谁受益、谁损害谁补偿”的利益导向,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应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对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定价合理、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占用领域。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发挥建立、培育、规范环境资源市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主导作用。 加强环保知识普及,破解公众环保责任意识薄弱难题。当前,公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但环保参与度还不高,很多人环保责任意识淡薄,希望别人保护环境,自己却不愿付出努力。必须加强环保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倡导树立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的责任意识。还应看到,一些城镇乱拆乱建现象屡禁不止,城镇脏乱差的地方长期得不到治理。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人们很难树立环保责任意识。这就需要尽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为人们积极参与环保创造良好条件。 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破解中小城镇环保设施建设滞后难题。我国大部分中小城镇面临环保投入长期欠账的问题。应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项目补贴以及市场化的基金运作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环保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中小城镇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格局。同时,引导社会环境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区域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共享,逐步化解优质公共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城市的痼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