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在厦门同安、海沧等地采访调研时发现,随着农村土地资源不断升值,以侵占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牟利为特征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突出,值得关注。 在征地过程中利用集体土地中饱私囊,是少数村组干部“土地腐败”的手段之一。厦门海沧区纪委最近查处的一起案件就很典型。该区囷瑶村第七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由于被征用地块含田埂、机耕道等非农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在按面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后,“多出”34.5万元。这笔钱本该归属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但时任村民小组长林某利用协助政府征地和管理、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伙同小组报账员等人,采用伪造承包合同的手段,虚报、多报土地承包面积,共同侵吞了这笔“多出”的金额,其中林某分得12.3万元。目前该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土地升值、资源宝贵的背景下,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主干,利用职务便利直接侵占集体土地,有的还进行违章建设,获取非法利益。厦门湖柑畜牧专业合作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同安区湖柑村三角埕地面上非法建成一座占地552平方米的饲料加工厂房,而该合作社法人代表邵某时任湖柑村党支部书记。被立案调查后,同安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除了直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牟利外,少数村干部还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徇私舞弊,或利益交换,或优亲厚友,或随意处置,严重损害集体土地权益和社会公平。同安区地处厦门市近郊,目前农村宅基地行情是:山区一块100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价值10万元,工业区旁边相同面积的宅基地价值50万-70万元。2012年底,同安区新民镇蔡宅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违规将两块村集体土地以每块1万元的价格贱卖给本村一个村干部的2名亲属建房。经群众举报查实后,区纪委已责令该村进行整改。 同安区纪委副书记杨天平说,在当前农村集体的“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集体土地资源管理是一个焦点。农村土地值钱了,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向集体土地伸手多起来,由此引发更多矛盾和不稳定。 杨天平表示,同安区比较早地意识到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问题,因而针对性地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自2013年以来,在洪塘镇苏厝村等41个村(居)开展了“三资”及村务清理规范工作,已清理登记村组集体经营管理的土地2万多亩。“这些土地都位于城乡接合部,价值很高,再不清理,过几年就可能被蚕食掉了。”杨天平说。 同安区对农村集体“三资”特别是土地资源进行有效清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伸向集体土地的“黑手”,减少了社会矛盾。近年来,该区纪检监察系统收到的信访举报数量逐年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