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见这厢抢苹果,又见那厢抢小鸡。近两日,分别发生在河南泌阳和山东滨州高速公路货车倾翻事故现场的哄抢事件,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关于哄抢现象的公共讨论,也再度铺展开来。 要矫治货车倾翻现场的哄抢现象,就必须让道德和理智在场。哄抢开始发生时,面对“破窗”,如果有人首先站出来修补,那么随后可能出现的从众效应,或许就会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尽管没有哄抢现象那样醒目,但在以往的新闻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路人帮忙捡拾散落货物的场景。是这个地方的人素质高吗?恐怕不仅仅如此,更多还是因为在哄抢发生前道德和理智及时在场。 那么,道德和理智如何才能及时在场呢?答案在于价值观的坚定和法治意识的浓厚。乌合之众总是生长于价值模糊的土壤,而混乱也往往产生于规则意识混沌的环境下。只有让公众素养站在了道德的高点,并让恪守法律底线成为一种自觉,面对物品散落的场面时,才能笃定自身的价值观,才能对规则产生敬畏,从而做出理性的判断和正确的行为。人性的本质是任性的,文明只有靠规则的约束来实现,而这种规则约束,包括自律的道德和他律的法治。 每当类似哄抢现象发生,难免会有人冠以“中国式”的定语,斥之为“国人劣根性”,这显然大可不必,与其说哄抢是中国特色,倒不如正视它是作为人性弱点的客观存在。而要克服这个弱点,法治无疑是最好的矫治方式,它对规范人的行为有着最为明确的刻度,能够时刻让理智保持在线状态,在混沌环境下也能够准确独立地做出判断,避免成为乌合之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