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认证为“四川日报报业集团记者”的网友“巴中新闻哥”微博发帖称,四川巴中市清江镇日前发布“杀狗令”,野犬、烈性犬、大型犬以及非防疫犬遭到全面强制捕杀,只拴养,不防疫的也要强制捕杀,捕杀费用由养犬人承担(8月25日澎湃新闻网)。 对于类似的杀狗令,人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数年前,陕西某地同样是因为狂犬疫情发作,悍然祭出“见狗便杀”的传统防疫手段,引来舆论恶评如潮,当地农村居民也是不堪其扰,最后“狗疯了,人也快逼疯了”。强制杀狗或许对于防控狂犬疫情真有几分帮助,但无论怎么看,这样的做法都弥漫着一股莽荒时代的气息,其粗暴血腥之处一目了然,与文明社会、法治社会格格不入,令人不禁想起了古代将麻风病人送到孤岛隔离等死的那一幕:从肉体上毁灭疾病的根源,罔顾权利、直截了当。 与狗有关的新闻近年来不断出现,之所以屡屡成为热点,是因为狗与人的关系密切,大量与狗有关的一举一动最终都将落实到人的头上。现实中有大量养狗的人、爱狗的人,即便不养狗、不爱狗,很多人每天也都能见到狗,无论从现实需要还是从心理情感上来说,狗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人们之所以对于狗寄予过多的关心,从根本上说,还是对于自身权利、内心世界以及生存状态的关心。作为“人类最好的朋友”,狗正在成为当前法治建设、社会治理中的一面镜子,从中能够看出很多问题: 各地不时冒出来的“杀狗令”,表明在一些基层权力依然任性,天马行空、自行其是,既不能正确对待狗,也不能很好地尊重人;每年都争议不断的玉林狗肉节,让人意识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如果没有很好的沟通交流,将会引发一系列的矛盾纠纷;还有令人匪夷所思的“人跪狗”事件,在平等对话、协商解决问题的机制和氛围缺乏的前提下,人们的精神焦虑和思维紊乱一览无余,甚至不惜牺牲人格尊严;更有强烈刺激人们眼球的落马官员公车接狗,狗一时间也成为权力腐化堕落的象征。 正确而慎重对待狗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在狗已经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情况下,要认真对待与狗有关的权利诉求,正确处理因狗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由于种种原因,喜欢狗与不喜欢狗的人都是大量存在的,在信息传播高速发展的时代,许多与狗有关的新闻事件最开始都是通过网络传播,继而激起公众强烈的心理反弹,由此所引发的社会情绪十分复杂甚至呈现出泾渭分明的对立,一些与狗有关的新闻事件之所以最终会成为公共问题,都是由此而来。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民生问题被纳入法治轨道予以解决。养狗是一项延续多年的重要民俗,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狗与人的关系很可能越来越密切,其定位也逐步在发生变化。依法正确对待狗并不是只针对某些管理者和专业人士提出的要求,对于普通人也同样如此。我们既要抛弃对待狗过于简单粗暴的态度,也要防止把狗与人对立起来,甚至把狗凌驾于人之上,在处理与狗有关的问题时,要树立权利意识、恪守法定程序、注重沟通交流,才能真正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