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官微公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要开“我妈是我妈”之类奇葩证明的市民要看准了,这些证明今后该由哪些部门出具。 奇葩证明不仅让民众望而生畏,也令公安机关不胜其扰。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不得不为民众开具各类奇葩证明时纷纷发声,呼吁“少找麻烦,多办实事”,这也说出了广大群众的心声。其实,派出所不是万能的“筐”,也不是什么“证明”都可以由派出所来开出的。派出所有自己的业务范畴,有法律规定的职责和权力,并不能“包揽一切”“包打天下”。如今,公安部官微公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一些人在理解公安机关难处的同时,却也平添了新的烦恼:原先好歹还有开奇葩证明的地方,如果公安机关也拒绝了,奇葩证明又该上哪里去开? 其实,说到底,问题的症结并不是奇葩证明该由哪个部门开,而是哪个部门都不应该开出奇葩的证明、哪个部门都不该要求开奇葩证明。这一系列“不该”的前提,应是清理废除“奇葩规定”。事实上,“奇葩规定”并非工作人员故意刁难,而是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如果工作人员自作主张“免证”,岂不是违规?本就不合法理、不合情理的“奇葩证明”,长期以来却堂而皇之公行天下,表明“简证”必须从机制上釜底抽薪,才能正本清源。 另外,奇葩证明就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公民户籍、教育、就业、生育、医疗、婚姻等基本信息处于分散割据的碎片化状态,没有实现互通共享。“废证”“简证”,需要每个部门主动担当、共同行动,以简政的合力整合信息资源,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