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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警方回应“对溺水儿童见死不救”:确实参与营救

来源:央广网 作者: 【编辑:吴涛】
发布时间:2015-08-02
摘要:指导员:家属要我们用警车送孩子去医院的时候,大致是1点42分左右,而当时我们通过电台联系,救护车已经离现场只有200米左右,这样救护车到现场更快,所以说我们就引导家属尽快到桥头上救护车。 另外,网友还质疑:现场民警是否采取了足够的抢救措施?有网

  指导员:家属要我们用警车送孩子去医院的时候,大致是1点42分左右,而当时我们通过电台联系,救护车已经离现场只有200米左右,这样救护车到现场更快,所以说我们就引导家属尽快到桥头上救护车。

  另外,网友还质疑:现场民警是否采取了足够的抢救措施?有网友表示:民警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江苏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暂行规范》中,也要求处警民警掌握基本的医疗救护技能。警辅许仁男告诉记者他们只是略懂一点,没有实际操作过。

  许仁男:我们这个没有就是真正的就是做过这种动作,就是说我们只是懂一点皮毛,懂是懂的,但是就是也是培训的时候教过的,但是没有实际操作过。

  苏州市横塘派出所指导员告诉记者,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救护知识,他们在日常处理救援时,一般都是交给120去做。这种现象并非仅存于他们一家派出所。

  指导员:我们民警和警辅的这个急救知识相对有限,如果施救方法不对,也有可能会小孩产生新的伤害,所以我们还是尽量等专业医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施救。

  不过,苏州市横塘派出所也表示在这件事情中,民警工作也存在一定的瑕疵,值得反思。

  苏州市横塘派出所指导员:应该说我们在接出警过程中应该加强跟这个受害人以及周边群众的沟通,在这起警情当中,如果说当时小孩的父亲要求我们用警车送他,我们民警当时通过电台已经得知这个救护车已经距现场只有200米的时候,我们现场跟群众解释一下,群众可能情绪会好一点,也不会有这么一个网上的炒作。

  这起事件发生后,已经引起了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针对此次事件,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纪检、督察部门正在对处警过程调查,他们表示:如发现警员违纪行为,一定严肃查处,绝不护短,也欢迎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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