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吉林延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延吉”消息,2015年7月21日19时45分许,在公园街梨花路发生一起警车和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延吉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开展了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 经查:当日19时45分许,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协勤人员何某驾驶警车(牌号为吉H1158)在梨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纽斯练歌厅前处时,将在该地点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金某(男,50周岁)撞倒,后金某经抢救无效于7月22日凌晨死亡。 由于此案涉及延吉市公安局协警人员,为了能公正地处理这起交通事故,延吉市公安局向上级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延边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将此事故交由龙井市公安局处理。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核实中。 同时,延吉市公安局党委专门指派一名局领导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已经向死者家属表明了“尊重事故处理机关的调查结果,绝不推卸应该承担的任何责任”的积极态度。 此起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延吉市公安局同时也发现在网络和微信上流传一些关于事故不实的信息和谣言,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轻信这些谣言。相关办案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公正的处理此起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