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宁夏灵武市秀水梁村算不上贫穷、闭塞的村庄:它距离灵武市及宁夏沿黄河城市带核心区域的吴忠市,均只有半小时车程。很多房屋贴了瓷砖,在农村,这代表着体面和富裕。过去的一年中,12名幼女在村里的幼儿园被教师黄振辛性侵案发,其中11人为留守儿童。在100多户人家的村庄中,这意味着十分之一的家庭受到伤害。(7月13日《新京报》) 早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我国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4390万以上。由于这个庞大的群体长期缺少父母情感上的的关注和呵护,以及思想和心理上的教育和引导,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极易受到伤害。其中留守女童由于生理和心理的特点,比留守男童更容易受到伤害,特别是性侵害。就拿宁夏来说,去年固原至少连续破获6起未成年女孩被性侵案,被性侵的女孩均不超过14岁;如今灵武市一个村高达11名留守女童遭性侵,足以折射出这一社会问题相当严峻。 毫无疑问,一个女童被性侵后,很容易给其身心健康尤其是女童的心灵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甚至影响其一生的幸福。更有相关资料显示,这些遭受侵害的孩子在身心双重创伤下极易误入歧途。 在笔者看来,为留守女童构建性侵“防火墙”,除了女童家庭方面要尽可能呵护好自己的孩子,首先就需要学校做好相关工作。例如对农村地区的学校师资进行培训,让老师教授相关的知识,让女童了解基本的性知识,知道怎么拒绝、怎么保护自己。其次,基层计生部门必须承担起保护女童的相应责任,特别是对留守女童的性教育、对农村妇女的性安全教育。毕竟,政府部门掌握的资源多,影响力大。又比如派出所的民警应该定期对辖区内的留守女童进行走访,以便及时了解女童的生活状况,将潜在的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中国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并不是没有相关机构,民政局、教育、司法、妇联、团委等多个部门都有相关职能,但现实是,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耗费人力、物力,因为没有明确具体的监护职责,所起的强制性法律监管作用很弱。因此,政府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牵头机构,整合社会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强制性保护。 再者,从法制层面讲,性侵女童是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作案者都会面临严厉处罚。因此,中国除了进一步明确对此类犯罪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让不轨之徒不敢再生觊觎之心外,还应注意对受害女童及家庭隐私保护,防止形成二次伤害。 总之,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广大家庭、广大农民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社会有义务让孩子免于伤害。对那些留守儿童来说,他们不只需要道德悲情,更需要制度保障,需要成人用良心、用责任为他们编制一个安全的环境。只要家庭、学校、政府戮力同心,一起做好留守女童的教育、防范及保护工作,留守女童的人生之路,必将会变得安全许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