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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不是目的,管好才是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王婧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09
摘要:高路 杭州余杭塘路6月16日启用电子测速仪,截止6月24日,竟然有424辆车超速被拍,其中156辆车超速50%以上,司机要被扣12分。一条在杭城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马路,何以有这么大的破坏力呢?一些杭州人的素质是否已经沦落到这般无法无天的地步? 一些被罚的车主
高路

杭州余杭塘路6月16日启用电子测速仪,截止6月24日,竟然有424辆车超速被拍,其中156辆车超速50%以上,司机要被扣12分。一条在杭城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马路,何以有这么大的破坏力呢?一些杭州人的素质是否已经沦落到这般无法无天的地步?

一些被罚的车主可能会觉得有点不服气,原本是一条没有监控的道路,突然设了监控,原本撒野惯了,现在得规规矩矩办事,于是一个个都得了不适应症。这种不从自身出发反省问题的态度,其实是没有多少道理可讲的。因为很明显,法律虽然无处不在,但执法的人不可能无处不在,在一些没有监控的地方,在警力无法到达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得依靠个人的自觉。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应当做到有没有监控盯着都一个样,有没有人管着都一个样,在人群中和在荒野外都一个样,而不应该总是想着有机会就钻法律的漏洞。

但另一面也要看到,这么多人在同一个路段犯了同样的错误,这不能说是一件正常的事。这些超速的人如果不是心存侥幸,大概不会这么莽撞。在一个限速60公里的城市道路上,超速个50%也不过90公里左右的时速,不会有人为了体验一下极限速度冒这样的风险。让警察扣去12分、在个人诚信上留下污点也不是一件好玩的事,他们无非是赌一个没有人监管、法律取不了证拿他们没办法的可能。所以,在司机主观错误之余,我们也不能回避现实问题,必定有一些客观条件纵容了他们的违法。要么是标识不清楚,要么是提醒不到位。余杭塘路虽然路况很好,但在杭州市内比它路况好的马路也多得是,为什么别的马路上看不到的事,在余杭塘路上频频发生,并不是这条马路有一种催人违法的魔力,很大程度上与余杭塘路自开通以来一直没有启用电子测速有关,很多司机一上这条马路,心里就放松警惕,就有加油门的冲动。我相信,一旦知道了马路上测速,不会有太多的人敢顶风作案,也相信:太多的人之所以违法,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条马路已经开始测速了。

罚多少人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让大家都不违法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这几年,隐性测速的事越来越少,公开测速公开执法的事越来越受到社会推崇,就是因为用预防而不是事后惩戒的方法,可以更有效地让大家少犯错误。把工作做在前头总是比出了事、一些人无辜受害,向肇事者追责对社会的正面意义要大得多,正大光明能达到的目的,就不应该诉诸于某些非常规手段,这也算是一种执法伦理吧。

回到余杭塘路的问题上,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交警部门还是有必要做好宣传工作的。管理也不是单方面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要求,如果常规的手段不能通知到每个人,那么不妨动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比如像发交通处罚通知一样,给每个驾驶员也发一条提醒的通知。甚至不妨用流动车、或者固定交警执勤的方式尽可能多地通知到司机。测速本身就是一种善意的行为,它的目的在于防止司机犯错,而不是为了处罚司机。

这么多司机被罚,不仅出乎大家的预料,可能也同样出乎管理部门的预料,每一起严重超速哪怕事后受到了处罚,事前都是危害社会的潜在因素,不能因为没酿成严重事故就轻轻放过。开车的人得反省自身的行为,而管理部门也该引起足够的警惕,在碰到类似的事时,多从预防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这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善意,也是司法应有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