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林平 见习记者 陶涛)12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法学家陈光中做客正义网2013年度策划——“凝聚法治力量 共筑伟大中国梦”系列访谈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深化了司法改革,这种“深化”不限于司法权力的运作层面,而是深入到司法体制的层面,集中体现在“三大框架”上,即“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关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陈光中强调,近些年来,我们一直在逐步推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体制这个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离不开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就要让法官更好的、更多的享有独立权。合议庭在一般情况下要尽量具有独立判案能力,而且要通过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探索司法管辖制度等措施,摆脱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其他外力的干涉。 关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陈光中表示,一方面法院推行主判法官制度,有关部门没有参加庭审,就不要做出决定,避免判者不审、审者不判。党领导司法,既要坚持领导同时又要善于领导,所谓“善于领导”就是按照司法规律、按照司法特点来进行领导。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司法权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公检法机关一定要强调分工负责,制约与配合并重,不能只强调配合而把法定程序虚化。 谈到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时,陈光中认为,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强调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公正,与此相联系的是要严防冤假错案,并且开展了这方面的机制改革、理念转变,特别是强调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中央政法委以及公检法等部门都出台了一些严防冤假错案的措施、文件,现在正在落实,已初步见效。”陈光中补充说,另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对枉法裁判、渎职进行追责。 谈到司法改革的未来期望,陈光中希望能从体制和机制层面着手,进一步转变观念、排除阻力,加强制度建设,“这样才能把司法改革推向新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