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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杀人犯募捐 望探索类似死刑案新解决思路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1
摘要:南方都市报 律师为杀人犯募捐 望探索类似死刑案新解决思路 法援律师希望帮贫困被告人达成案件和解,为类似死刑案件探索一种新的解决思路 “在这个圣诞节的平安之夜,我们向您寻求支持。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我们正为之辩护等待死刑复核的一位被告人,以
南方都市报


律师为杀人犯募捐 望探索类似死刑案新解决思路

    法援律师希望帮贫困被告人达成案件和解,为类似死刑案件探索一种新的解决思路

  “在这个圣诞节的平安之夜,我们向您寻求支持。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我们正为之辩护等待死刑复核的一位被告人,以及他那个可爱、可怜的女儿和风烛残年里悲苦的双亲。甚至,也为了所有那些在狱中因贫穷而等待法律援助的被告人。”

  2011年12月24日深夜,北京律师李金星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一篇文章,《平安夜里的一封求助信》。



  “我们恳请您为促成该案和解,捐一些钱,哪怕一分钱。这些钱的总数,如果在十万元以内,将专项用于该案的和解。十万元以上部分,我们将考虑建立类似最贫穷被告人的辩护基金。我们会定期向大家报告资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我们保证每一分钱都公开透明。”

  为了拯救一个命悬一线的杀人犯,为他免费法律援助的律师们借助网络发起了一次在技术层面上相当原始的募捐。十天里,这个在伦理道德方面引起巨大争议的募捐告示收获了1.6万多元。

  律师们还希望,能为这一类典型的死刑案件探索一种新的解决思路。

  父亲的毅力

  人的毅力能创造出近乎神话的奇迹,但运气必不可少。李瑞祥用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

  去年8月,这个满脸沧桑的吉林长春老农把几百元钱揣在内裤口袋里,背着脏兮兮的行囊摸进中国政法大学的校园。在他将近70年的人生轨迹里,这是头一遭到首都北京。他几乎不识字,这次旅行的难度可想而知。在向一个大学生询问时,他透支了自己的全部勇气。

  李瑞祥进京,是想拯救自己的儿子李雷。

  1970年出生的李雷,在远离家乡的河南南阳度过将近三年的牢狱生活后,生命已到最后关头。他的名字,正在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核死刑的某位法官办公室里等待最后裁决。一旦批准,他的生命倒计时七天之内就将结束。而全家经过这三年来的奔走呼告,耗尽的不仅是全部家财。

  李瑞祥来中国政法大学,是幻想能找到一位“肯帮穷人免费辩护”的法律学者,保住李雷的命。之所以选择这所大学,是因为他在电视上看过这所大学几位教授的演说。

  运气眷顾了他,被他叫住的大学生告诉他一个名字:滕彪。

  这位曾在“孙志刚事件”后联名上书全国人大,最终导致收容遣送制度废除的青年学者接到李瑞祥的求助电话后,凭自己的人脉帮他联系上一位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当初(接下的时候)以为就是个帮忙的事,真是没有想到,这个案子要花这么多工夫,搭上这么多钱。”四个月后,这位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李金星感叹。

  恋爱命案

  这是一起普通杀人案,没有任何特别刺激眼球的要素。

  2008年11月22日晚间,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一家婚纱影楼,来了两男一女。按他们的要求,影楼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调出了一组婚纱照。几分钟后,三人之间发生激烈的武力冲突。女人当场死亡,两名男子一人重伤,送医抢救;一人满脸是血被警察带走,立即被刑事拘留。

  被拘留的正是李瑞祥的儿子李雷。死亡的女人名叫梁艳琴,是镇平当地人,重伤的则是她的同乡兼丈夫。

  在李雷看来,梁艳琴本该成为自己的妻子。当年3月,他们在北京相识并恋爱,还一起回过吉林的李家,拿走了两万多元的彩礼钱。虽然7月份他们吵架导致梁艳琴奔回河南,并很快告诉他,自己已经结婚,但联系没断。她发过短信,“我会快点把钱弄够还给你”。

  2008年11月22日当天中午12点,李雷从北京来到镇平县,直接目的便是要回这笔钱。在县城,他买了一把半尺长的木柄单刃尖刀。平时酒量大约六七两白酒的他,一路上喝了总共一斤三两左右的二锅头。

  见面之后,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结婚,梁艳琴和丈夫带着李雷去看他们的结婚照片,李雷看后又催两人还钱。打斗就发生在这个时候。而对于谁先动手这一关键性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镇平县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的结论是:梁艳琴被刺中肺部和肝脏,因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她的丈夫胸腹部被刺,构成重伤。

  同样满脸是血的李雷一路奔逃,几个路人一路紧追。最后,一名影楼工作人员用棍子将他手中的刀打掉,喝令他蹲下,直到警车赶来。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态度:李雷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理的种种疑云

  李雷一案,漫长的审理过程波折众多,河南省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先后下达四次:

  2009年8月,南阳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雷死刑,2010年4月河南省高法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0年8月南阳市中院再次判处其死刑。2011年6月,河南省高法终审同意了这一判决。两个月后,李瑞祥走到中国政法大学的林荫道上。

  经过近三年的奔波,不停地上诉、上访,先后与两位自己雇请的律师和两位河南方面指定法律援助的律师打交道,大字不识几个的这位老农民已俨然半个刑事法律专家。他随身携带一提包各类案卷文件,对儿子一案中途曾经撤销原判的缘故谈得头头是道。他有这种能力:不管谈论何种问题,都能最终把话题引到本案技术方面的两个主要疑点上:

  一,被法院认定为凶器的那把单刃尖刀上,只有李雷一个人的血迹。经过镇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的D N A检验,并无死者和她丈夫的血。庭审时,技术部门出具了一份证明,称“李雷可能是把血迹擦拭了,又滴上了自己的血”。而一、二审律师都质疑这份证明的现实效力。他们问:当时慌乱中的李雷只逃出几十米远,而且一直处在被追逐和搏斗之中,是否有擦拭的时间和条件?况且怎样擦、用什么擦,能擦得这样干净?

  二,梁艳琴被刺了14刀,被抬走的现场却干干净净,她的血迹诡秘地出现在20米外。她丈夫的血迹也消失了。他身上不仅有多达六处的锐器伤痕还有多处钝器伤;而在笔录中他自己说,李雷只刺了他两刀。

  这一点,甚至李瑞祥的二儿子,至今还在吉林老家种地的李猛也能说上几句。哥哥的死刑判决从河南高院送达最高法院核准之时,他和父亲早已卖光全部家产,还借了数万元外债。实在雇不起律师,申诉人一栏写上了他的名字。

  一无所有的家庭

  36岁的李猛去年3月才结婚。原本家境就穷,还为长兄的案子跑了近三年。结婚时,他只给了很寒酸的5000元彩礼。三个月后,岳母反而帮他借了1万元钱,用在李雷的案子上。这让他一直在媳妇面前抬不起头。

  即便如此,李猛已怀孕的妻子已经回娘家半个月了。缘由是年关渐进,她发现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客人----债主,这才知道,为了大伯子的官司,丈夫已经瞒着她借了将近8万元的债务。

  李猛现在和父母住在一起----他们住的一间砖瓦房早在李雷一审时就以15000元卖出换路费。母亲有糖尿病,双眼基本失明。为了防止她再想起大儿子而号哭,李金星和一起担任法律援助的王兴律师去实地调查时,李瑞祥没有让他们进门。

  “去河南、去东北,我们俩路费都花了将近两万。”王兴说,他们倒贴这笔钱还是有价值的。李雷在表露强烈求生欲望、强调己方证据之余已露出悔意,觉得自己用刀扎人确实有错。而在东北的调查除了表明李家已无任何能力赔偿,就是证明了李雷本质上不是个恶人。

  李雷离婚多年,一直带着女儿在黑龙江、内蒙古等地打工漂泊。为了让年岁渐长的女儿能安心读书,他特地把她送回老家县城的一所寄宿学校。李、王二人去学校调查时,这个生活费用都靠学校减免、老师救济的女孩子哭了。刚考完期末考试,全年级1000余人她排名第一。从东北回来,李金星想出了在网上募捐的主意。

道德疑虑与社会正义

  “复核法官非常重视我们的意见,也根据案情,建议由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进行一定的赔偿,以争取被害人家人的谅解。”李金星在《平安夜的一封求助信》中解释此次募捐的缘由,同时声明:他和王兴律师每人先捐5000元。

  据李金星说,在会见最高法院负责参与李雷死刑案件核准的一位女法官时,他们得知,此案中被害一方身心同时遭受巨大伤痛,经济处于困窘境地。如果能给被害人以一定经济补偿,可以酌情考虑最后裁决。

  经过12天,捐款总数达到了1 .6万多元。李金星给南都记者看手机里的账目:9.90元;10元……“为救一个家庭,捐吧,哪怕只有10元”,一位网民留言说。

  与此同时,质疑声亦接踵而来。“真是可笑的事,为杀人犯捐钱保命,什么公理啊?什么用心啊?”

  李金星的山东同乡兼好友,因北海律师维权案而闻名的陈光武律师转贴了这封求助信,但没有捐款。他的转帖下面,同样有众多支持和质疑,后者多于前者。

  “网民有这种伦理道德方面的疑虑很正常。另外,谁来监管这种捐款,也是问题。所以肯定捐不到多少钱。”陈光武说,这次捐款到最后,还是要靠他们自己几个相熟的律师凑钱,给受害者家庭以补偿。

  为何会愿意参与这类在伦理道德方面有巨大争议的行动?陈光武解释,其实这是他多年从事刑事案件辩护经常碰到的一个“瓶颈式问题”:大部分杀人者都非罪大恶极、需要立即处死的累犯惯犯,而多属邻里矛盾、民事纠纷爆发导致的激情杀人。在这种案件中,受害者往往是家庭经济方面的顶梁柱。最后凶手伏法,受害人家庭一无所得,经济彻底崩溃。而最高法呼吁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补偿制度却千呼万唤始终不见。“如果像李金星、王兴这样探索,最终建立一个刑事受害人补偿基金,相信会是一条解决的路子。”

  甚至,这种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缺位,也是导致社会正义不得实现的一方面原因。

  陈光武举出自己正在代理的一个案子:5年前,山东临沂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一家被害三人,只剩下一个上学的孤儿。在这种情况下,为首的主犯必须立即处死,多少补偿都无法奏效。但第二、第三被告人的量刑则是可以商量的。从最高法院到省高法再到中院,都请陈光武帮忙做两名被告人家庭的工作,如果两人加起来拿出15万元的补偿给孤儿上学、生活之用,就可以考虑免死。

  5年过去了,该案还在省高院第二次审核阶段,两名被告人家庭还没拿出补偿。孤儿从初中上了高中,仍然在靠社会救济交学费。

  而那个早在5年前就该处死的主犯,由于两名同案犯悬而未决,直到今天还好端端地活在看守所里。人的命运有时候就是这样波诡云谲。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