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011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出炉 昨日,省律师协会投票选出的2011年度世界、中国、广东重大法律事件新鲜出炉,这是省律协连续第六年发起的重大法律案件评选。湄公河中国船员被杀事件、“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北海律师被控伪证罪维权案、达芬奇家具事件、乌坎事件和增城新塘聚众滋事事件均上榜,而此次评选,律师自身命运再次成关注重点。 “法律援助服务应该由政府购买”《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成同领域首个地方规章 此次入选2011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有:《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施行、乌坎事件、增城新塘聚众滋事事件、广东富豪代孕“八胞胎”事件、《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出台、广州杨箕村16户钉子户被判败诉案、江门市原副市长被判刑未入狱事件、广东明确规定珠三角不许“先改革再改法”、佛山南海红十字医院早产儿被丢以及民营企业家张克强被控诈骗案。 省律师协会理事兼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肖胜方指出,之所以将《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施行列为广东法律事件之首,是希望引起社会、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关注,法律援助经费提高,意味着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能够得到更多的津贴——目前,很多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多是免费或者打了半价,这样的环境并不健康。他坦言,法律援助服务应该由政府购买,而目前大多数政府承担得还不够,不少没有能力请律师、但又有迫切需要的人群因为够不上法律援助的条件,而选择了其它非理性行为。 “我们同样关注律师自身命运” 北海律师被控伪证罪维权案位列国内事件之首 “今年的评选,我们更关注律师自身的命运,和中国法制的命运。”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指出,今年上榜的事件中,有不少和律师执业环境相关的,像被排在中国十大法律事件第一位的北海律师被控伪证罪维权案。 “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依然面对着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等‘三难’问题。”朱征夫认为,刑事辩护律师是在为个体的生命和自由作辩护,更需要良好的职业环境,然而这个群体现在面临的风险太大。据了解,很多刑事辩护律师在成熟之后就不愿意再继续从事这个领域了。 对此,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市法学会理事杨爱斌对此颇有同感,尤其是部分小城市,相比较法制发展较规范的大城市,“办案随意性太强”。他直言,有不少刑事辩护律师反映,在小城市办案处处难,刑事辩护律师受到的限制太多。 据悉,入选2011年度中国十大法律事件有:北海律师被控伪证罪维权案、赖昌星被遣送回国、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公布实施、“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达芬奇家具事件、《刑罚修正案(八)》公布实施,醉驾和恶意欠薪入刑、百度文库侵权事件、中国电信联通价格垄断案以及康菲渤海漏油赔偿事件。 (记者/赵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