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中国网1月12日讯 20年前的一笔2000元定期存款到期变成9万多元,储户本应高兴,但农业银行以“以利息太高、存期太长、不符合央行规定”三大理由拒不兑现,这让储户欲哭无泪。 对此事件,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农业银行青县支行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对1989年开展的“生活基金”储蓄业务一事予以认可,但表示“利息太高、存期太长,不符合央行规定,因此这张存单不能兑现”。该工作人员表示愿意维护储户的利益,但央行规定同样不能违反,“这个业务不好解决”。当记者致电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处时,工作人员拒绝给予正式答复。 榆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皮德智表示:储户与银行之间是合同关系,合同只有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是无效的。“不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通知或规定,在储户办理存款业务之后,即便是颁布也不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只有对内部各金融机构有效,而不能影响第三方即储户的利益。所以,农行没有理由不兑现。”皮德智律师表示。 1989年银行推出了一项名为“生活基金”的储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