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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银行卡被调包 银行未及时冻结账户被判赔偿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31
摘要:新华网 储户银行卡被调包 银行未及时冻结账户被判赔偿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储户在柜员机取款时不慎,银行卡被不法分子调包;银行未及时根据储户请求冻结账户,导致 3 . 2 万元存款被取走,应当对储户承担赔偿责任。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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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银行卡被调包 银行未及时冻结账户被判赔偿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储户在柜员机取款时不慎,银行卡被不法分子调包;银行未及时根据储户请求冻结账户,导致32万元存款被取走,应当对储户承担赔偿责任。

2011320936分,储户林女士在莆田市仙游县一家银行营业大厅柜员机持卡取款,银行卡被几名不法分子调包后修改了密码。

当日93944秒至4242秒,林女士的银行卡内存款被人分6次共支取人民币18万元。林女士持废卡取款未果,于941分向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查询;9423秒,林女士向工作人员要求冻结其账户。

9452秒,银行应林女士要求冻结了其银行卡账户。而在94450秒时,林女士被盗的银行卡内的32万元存款又被人转入他人账户;自94723秒起至94937秒止,被转入的银行卡内的存款被人分8次支取。

林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银行赔偿存款损失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林女士和银行之间形成储蓄合同关系,林女士作为储户,有权要求银行随时兑付存款并支付利息,同时也应该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的义务。本案中,林女士在柜员机持卡取款时,对周围的人和环境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没有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导致银行卡被调包、密码被修改,这与其18万元卡内存款损失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法院指出,林女士在经过查询发现银行卡被调包、卡内存款被盗后,于9423秒正式向银行申请挂失,此时银行应该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但银行措施不当,操作时间过长,致林女士银行卡内存款又被转账32万元,银行应对林女士这部分的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仙游县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赔偿给林女士经济损失32万元。莆田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说,储户要妥善保管银行卡,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金融机构应当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操作,特别是类似该案的特殊情况处理运行机制的建立及完善,保障储户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