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广东政协委员打人事件续:省政协常委致歉
刘伟宏(右一)昨日下午登门向被打女记者秦兴梅(左一)认错道歉,承认打人的事实。受访者提供
连日来,《深圳商报》对深圳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公司涉嫌违规售铺连续作了大篇幅的报道,2012年2月13日下午,中心城董事长刘伟宏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释此事。
2012年2月13日,深圳,刘伟宏(右一)当众和《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左一)发生冲突。 深圳商报记者因报道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心城”)“涉嫌违规卖铺”事件,在新闻发布会后的追访中,被中心城董事长、广东省政协常委刘伟宏当街拳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记协主席杨兴锋对此事表示关注,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京生为此做了批示。当事人刘伟宏昨日下午登门向被打女记者认错道歉,并首次回应了媒体关于中心城涉嫌违规卖铺事件的报道。 2月7日至10日,深圳商报连续报道,称中心城“涉嫌违规卖铺”。记者秦兴梅介绍,其曾多次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与刘伟宏联系,希望其就此事做出回应,一直没有答复。 直到2月13日下午,刘伟宏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多家媒体参加,专门就中心城“涉嫌违规卖铺”事件的释疑解惑。迟到近一个小时的刘伟宏现场拒绝深圳商报的提问,并在商报记者秦兴梅随后的追访中,打了秦兴梅一拳。 记者了解到,针对广东女政协常委当街拳打深圳商报记者一事,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获悉后高度重视,亲自致电深圳报业集团黄扬略社长,称“要旗帜鲜明地批评和谴责任何阻挠和干扰新闻从业人员正常采访工作的不正当行为”,“记者的人格尊严和职业尊严绝不允许践踏侵犯”。 昨日下午3点半前后,记者数次拨打刘伟宏的手机,刘的手机关机。中心城一位高层吴女士介绍,刘伟宏已经赴港参加一个重要招商引资活动,未来3天都不方便接受采访。 但深圳商报一位编委昨日介绍,昨日下午4时30分,刘伟宏来到深圳商报热线新闻部与记者对话。刘伟宏承认打人了,并承认打人不对,对打人事件做出诚挚道歉,刘对深圳商报对中心城涉嫌违规卖铺事件首次做了正面回应。 女记者被打事件,国内各大门户网站、数十家党报、都市报媒体都转载了此次事件,引发广泛热议。 记者获悉,昨日,据深圳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深圳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开始针对中心城违规卖铺一事展开调查,昨日该委已约谈相关方了解中心城卖铺一事,但调查需一段时间才有结果。 而深圳市经侦局有关人员透露,警方确实已经接到购买店铺业主的报案,依据法律程序,先进行前期的调查取证,目前没有针对此事立案。 接受记者采访的中心城高层吴女士介绍,中心城财务部门昨天已经给所有业主退款。但两位业主余女士的丈夫和秦先生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曾在昨天上午赶到中心城,但中心城销售总监王雪梅称,要等刘伟宏的通知。 福田警方昨日表示,双方事发当晚近8时做完了笔录,双方有不同的说法。下一步将结合验伤报告,调取证据,并根据二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解。 事件回顾 商报记者追访被打 据《深圳商报》报道,刘伟宏为了回应深圳商报关于中心城“涉嫌违规卖铺”事件的报道,专门于2月13日下午2点30分召开新闻发布会。迟到近一个小时的刘伟宏面对商报的提问,称:“你的问题我一个都不会回答你!一会儿我就把你清理出去。” 刘伟宏在接受除了深圳商报之外的媒体采访后,离开发布会现场,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在中心城东侧的招商银行门口见到刘伟宏,在秦兴梅提出采访要求后,刘伟宏强行拉住秦兴梅。 报道称:“没等秦兴梅站稳,就飞起一拳,直接砸向秦兴梅的胸口。秦兴梅一个后仰,半天没有喘过气来,质问:‘您怎么打人?’刘伟宏指着秦兴梅的鼻子继续放言:‘我打你怎么了?我这辈子就这么跟你在一起了。’刘伟宏飞拳殴打秦兴梅之后,还要继续往前扑向秦兴梅,被招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及保安拉开。” 深圳商报关于刘伟宏的言语和动作,新快报记者的报道得到印证。 据深圳商报报道,昨日下午新闻发布会现场,刘伟宏还指着该报记者说,“记者说要把我从政协委员的位置上拉下来。”据秦兴梅同事江晓蚕介绍,记者提出要刘伟宏拿出证据时,刘说:“我还没你那么龌龊,打电话还录音!” 另外,刘伟宏称“你不是收了钱,你敢这么写吗?”当事人秦兴梅称,她只是在采访置业者时,感慨过一句“刘伟宏作为政协委员,这么不珍惜自己的荣誉”,并没有收受一分受访人的金钱。 省记协呼吁处罚施暴者 昨日,广东省记协范向群秘书长给深圳商报发去广东省记协主席杨兴锋的慰问信。 杨兴锋主席称,广东省记协密切关注深圳商报记者被打事件,对记者表示亲切慰问。 杨兴锋主席代表省记协发表以下意见: 1.记者采访是职务行为,生命财产安全受我国法律保护。 2.刘伟宏在自己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拳击记者并口出狂言“打你怎么了?”这起恶性事件反映了几个问题:一是打人者公民观念淡薄,公然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其行为是违法行为;二是打人者道德观念淡薄,没有服务意识,漠视小企业主的正当诉求;三是打人者不理解舆论监督,不尊重新闻媒体。 3.省记协对施暴者进行了道德谴责外并呼吁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如对记者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伤害,呼吁相关部门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调查 业主:中心城卖铺涉嫌多处违规 记者被打,媒体报道,都将焦点聚集在刘伟宏的中心城上。 2011年底,有置业者朱女士称,她于2010年12月通过公开销售方式购买了位于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城广场的商铺,并交纳了1325万余元全款。然而逾期4个月,她不仅未能接收所购买的商铺及其全部租金收入,亦无法按合同约定获退款及应付利息补偿。 深圳商报调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回应,新怡景商业中心(“中心城”)至今尚未办理分割分证登记,属于违规销售。 据记者调查,怡景中心城自2010年12月启动销售以来,曾通过美联、中原和世华三家中介机构公司发放宣传手册。昨日记者询问相关中介代理公司,美联物业表示,1年多前曾为中心城做代理销售,但目前早已停止这部分业务。中原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中原二级市场部门曾参与中心城商铺销售相关工作,但中原商铺部在知道其产权不明晰后不再介入。 受理三位置业者委托的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林燕青律师昨日接受了本报采访。他介绍,综合看,中心城产权人主体存在问题,在卖铺位时,产权证被抵押给银行,业主没有产权证,只能签收委托物业买卖合同;置业者在合同期限规定的交铺截止时间,无法收铺,但销售者依然还在宣传销售铺子;在媒体曝光之后,置业者的问题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林燕青律师称,本案的铺位销售者安排有几家公司和个人(都是关联公司和股东或者高管),引导置业者签订了并非表达他们真正意愿的合同和补充协议;中心城商铺售卖有四种不同汇款账号,怀疑置业者的购铺款和意向金流入了地下钱庄。 刘伟宏首次回应:“我本人没有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广东省政协常委、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刘伟宏首次正面回应自2月7日以来有关中心城违规售铺事件的多宗报道质疑。 “我没有犯过任何违法、诈骗的事情,现在警方没有来调查我。”刘宏伟称之所以没有接电话,是整个下午在商报开会。 不知置业者购铺款流向 刘伟宏表示,自己是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巴巴多斯中心城的实际控股人,委托经纪代理机构销售中心城商铺以及发布销售广告,都是她以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执行的。 目前,由于中心城抵押给了招商银行等“银团”机构,为避免承担出售抵押物等所涉及的法律责任,没有以保怡物业的名义进行销售活动,而改为以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或乐高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受托方),与置业者签订了《委托物业买卖合同》、《中心城商铺买卖协议》以及《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等多种类型的非深圳市的正规房地产销售合同。保怡物业有一半的股权在我手里,所以我有权这样处置物业。如此,银行就不能处罚保怡物业,不存在诈骗行为,也不是为了挪用置业者的钱。 至于置业者的购铺款和意向金流向,是去了刘伟宏的个人账户,还是保怡物业账户,或是被通知函引导汇入某五金行、某电子行等,我不管财务,对情况不了解。 刘伟宏透露:中心城总面积14万平方米,预计公开出售其中的1.5万平方米,实际成交三四千平方米,金额不到4亿元,包括部分置业者的全款和部分意向金。2010年12月的销售,与置业者的任何一笔退款纠纷都没有了;2011年10月的二次销售,只有部分置业者约4000万元退款正在办理中。对于后者,一是因为有的人提出双倍返还要求,无法满足;二是想把这些闹的凶的人引导给招商银行施加压力,没想到压力最后来到了我自己的企业这里。 “官司判决后卖铺就合法了” 2011年1月,保怡物业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直属一局签订补充协议,准予部分房产办理分割转让。但至今没有办理分割分证手续,被市规划国土委定性为违规销售。对此,刘伟宏说:“我自己也是学法律的,没有法律法规说房地产证必须先分割才能出售,而且我们签订的是委托买卖合同,不是正规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当时也告知了置业者和经纪代理机构,房地产证在招行等‘银团’办理抵押,所以不能让保怡公司来签订合同,只能由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发展有限公司或乐高控股来签约。” 刘伟宏补充说:“我认为,抵押状态的物业,只要银行同意就可以卖。而中心城的第二次销售,银行原本是同意的,后来因为过桥贷款不能获批,银行在售铺当头又突然不同意了。这时,我广告也做了,中介代理费也付了,搭进去2000万元,客户也来了,只能继续卖铺。这是我对银行和外国股东的判断失误,也可能是遇到坏人从中作梗。” 对于保怡物业1月13日刊登的《公开信》内容,刘伟宏解释为,这是巴巴多斯中心城的另一股东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迫于银行的压力,单方面公开的,我也很为难,就默许了。我本人没有违法的行为,如果有就不到报社来回应,而是带上钱出国了。 刘伟宏还说:“我现在正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打官司,并等待福田法院的判决。如果这个判决下来了,我卖铺就是合法的了。官司的原因是,中心城广场从2002年—2007年间由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07年8月,该公司与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但保怡物业从未向该公司支付全额转让款4.75亿元。而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就把房产证给保怡物业办了。我要求撤销这次转让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