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因为房地产限购、限贷以及房价回落,引发的交易纠纷正在增加。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的一纸通知,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要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以及维护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正确认定变更的情事与正常的市场风险、交易风险之间的界限,提高市场行为的可预见性和合同利益的确定性与可信赖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这段表述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黔林律师认为:“严格适用就是不用的意思。” 所谓情事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间,非因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发生定约时难以预料的情事变更,如维持合同发生当时的效力,其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一方可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本项合同,以维持公允。 张黔林表示,最近几年,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限购、限贷等政策的出台,影响了部分人的履约能力,导致不能购买房产或者购买成本过大。同时对房地产市场下行的预期,也影响了买家心态,不少买家以此为借口,拒绝履行合同。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起堂律师认为,由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变化所导致的购房者无法履行合同,有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可能,“但由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显然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因为价格的变化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