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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谈非典传谣者劳教2年:过度打击谣言更危险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9
摘要:央视《新闻1+1》 核心提示:央视《新闻1+1》2012年2月28日播出《网络“谣言”,止于何处?》,2月19日,某男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河北保定一家医院发生非典疫情,由此被劳教两年。据悉,关于网络谣言处罚,各地判例差别较大。法学专家徐昕称,2年劳教处罚偏重。
央视《新闻1+1》


   核心提示:央视《新闻1+1》2012年2月28日播出《网络“谣言”,止于何处?》,2月19日,某男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河北保定一家医院发生非典疫情,由此被劳教两年。据悉,关于网络谣言处罚,各地判例差别较大。法学专家徐昕称,2年劳教处罚偏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表示,“对谣言不加管制是危险的,但对谣言的过度打击,却是更加危险的,对于网络谣言的界定同样如此。”传媒专家喻国明称,谣言危害的扩大与政府机构反应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够有关。以下系节目实录:

    解说:

  “保定再现非典”,一条广为传播的消息到底是真是假。

  卫生部连续澄清,一条引发广泛关注的消息究竟来自何处?

  刘某某,未经证实,2月19日发布消息,被依法劳教两年,人人喊打的网络谣言究竟如何断定?莫衷一是的处罚力度究竟如何理清?

  《新闻1+1》今日关注网络“谣言”,止于何处?!

  主持人(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好多天前,在河北保定一家医院收诊了一些呼吸道感染病人。在2月19日,一个刘姓人士作为网站的一个经营者在网上发布了一个消息,说保定这家医院确诊了一个“非典”病人,迅速在网络包括媒体当中扩散。又是几天过去了,卫生部出面澄清,保定那家医院收诊的呼吸道感染病人不是“SARS”,也不是甲流,而同时人们得知那个刘姓人士因为扩散谣言被劳教两年。

  到底是不是扩散谣言?到底该不该处罚?劳教两年是不是重了?

  先来看看公众的态度。在今天进行的调查当中,散布“非典”谣言你觉得该不该处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超过了2/3,应该处罚72.7%,而不该的是27.3%。但是接下来看,散布谣言劳动教养2年,你觉得合理么?跟刚才接近一边倒不太一样,不合理,罚重了57.4%,但是认为合理,该罚的也有37.8%,不好说的4.7%。

  带着很多很多的问号,还不能肯定的答案,首先我们得回到事实本身。

  (播放短片)

  解说:

  “河北保定非典再现”,这样的消息究竟来自何处?

  刘某某为某互联网站经营者,其为提高网站点击率,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于2012年2月19日在互联网发布了“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信息。

  保定市公安局在其官方网站宣布调查结果,消息缘起被锁定为2月19日,在此之后这则消息开始持续发酵。

  网上的猜测迅速传播,2月23日,252医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没有此事,保定市卫生局也表示,相关患者均系普通流感,无死亡病例,医院日常运行正常。2月24日,香港大公报刊登出消息,引述香港卫生署防护中心发言人的说法,“通过国家卫生部初步确认并非SARS疫情”。尽管如此,同一天某家香港报纸还是进行了如此报道,“目前约300名士兵住院隔离治疗,更惊人的是,附近3间医院也有收治疑似SARS病患”。

  越来越具体的说法,越来越有些离奇的描述,事实究竟如何呢?2月25日,卫生部在官方网站做出明确回应。

字幕提示:

  2012年2月26日新闻

  主持人:

  针对网传河北出现“非典”变异病毒一事,中国卫生部25日发布消息进行辟谣。近日河北保定相关医院收治的呼吸道感染发热病人,经与有关部门核实已经排除“SARS”、甲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等,确诊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解说:

  并非“SARS”、甲流,已经有了明确的表态,可关注依旧存在。2月27日,卫生部在召开专题发布会介绍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来自香港的记者再次提出了关于保定“SARS”疫情的问题,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也再次进行了澄清。

  邓海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

  截止到2月25日8点,发热的病例都是以轻症为主,没有危重病人,也没有死亡病例。那么经过采取各种积极的防控措施,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保定市的地方卫生部门疾病监测的结果也显示,当地的社区呼吸道感染病例没有发现异常增多。

  解说:

  随后,也在发布会现场的中国疾控中心卫生应急中心主任冯子健也对于腺病毒做出解释。他说,病毒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人类病毒,通过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病例,主要表现为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腺病毒血清类型很多,这次在保定252医院收治的病人感染的是55型,不是新的病毒。

  冯子健(中国疾控中心卫生应急中心主任):

  腺病毒的爆发,以呼吸道爆发为一个非常常见的特征,在居住比较集中的,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群体里面特别容易传播,而且容易引起爆发。这个不光55勤,4勤、14勤还有22勤,特别是在新兵的兵营里面引起爆发。

  解说:

  也就是在这场发布会进行的同时,来自保定公安局官网的消息开始见诸报端,一场历时一周多的“非典”再现消息终于被破解。

  主持人:

  当面对这条新闻的时候,三种感受同时涌来。首先是松一口气,这毕竟不是让我们一下子想到2003年可怕记忆的“SARS”,也不是甲流、禽流感,会有一种松口气的感觉。接下来是生气,任何人面对在互联网上发布不真实信息的人都会感到非常生气,但是不是生气了就该劳教两年?接下来的第三种感受就是需要理性下来的思考,因为这样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而且各地的判例各不相同,有轻有重,更该去理性面对这件事情。

  不过先不去理这种感受,首先要回到松一口气,因为提到确诊的“非典”病人,马上想到2003年,但是这里有一个重大的误区,2003年那个应该叫“SARS”,而“非典”其实是一个不太准确的说法,现在更专业的说法,回想2003年的时候都用“SARS”这个词。

  听听疾控中心主任分析一下这次发生在河北保定呼吸道感染疾病的特质。

  (电话采访)

  冯子健:

  这次经过军方的确认是腺病毒55型,它有“非典”、流感是完全不同的病源,它有相似的地方,比如都呼吸道感染、发热、有咳嗽,少量病人也会有下呼吸道感染的表现,但是程度差别会很大,它临床的后果是不一样的。“非典”的临床后果,它导致的临床危害是比较重的。

  记者:

  目前医院是怎么来处理腺病毒这些相关的病人?

  冯子健:

  主要是隔离病人,隔离的目的,从我专业的角度看,可能也不是说这个病情重,需要进行住院治疗,主要是为了隔离方便,隔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来控制传播。

  从现在我们掌握的情况,从当地告诉我们的情况,现在目前没有发现疾病异常增多的现象。这个病是在军队的军营里面传播,并没有在当地社区,普通社区传播。

  记者:

  另外这件事可能在当地曾经造成过一小点的恐慌,当地怎么来安抚百姓的?怎么来进行这种健康宣传的呢?

  冯子健:

  告诉公众是什么病,怎么回事就行了,这是最主要的。

主持人:

  如果要是更早地告诉公众是怎么回事儿,连小小的恐慌都不会引起来了。关注完这样一个疾病之后,要关注刘姓人士,因为他被劳动教养两年。首先,他之所以被劳动教养两年是因为传播谣言,谣言在现代汉语辞典里叫“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可以理性思考刘姓人士是不是一点点事实的根据都没有,毕竟还是医院收治了一些感染的病人,该怎么去界定他?来,继续往下关注。

  (播放短片)

  解说:

  今天,当我们带着疑问进行搜索时,能找到的最早的信息是2月23日,一些微博用户的转发。在转发之时已经带有质疑,但最早它来自何方却似乎没人知道。

  2月27日,时间和人物终于被确定。刘某某为某互联网站经营者,于2012年2月19日在互联网发布了“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信息。而刘某某当时所发布的内容是什么记者没能搜索到。在海量的网络消息中如何锁定这一嫌疑人的呢?在保定警方公布的题为“保定新市区警方查处一起散布谣言案件”的消息中表示,2012年2月26日,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经深入调查,依法查处一起散布谣言案件。

  马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信息安全工程系教授):

  公安部门有专门的部门在做一些网上巡查工作,这个有一定的相应的技术手段,这个侦查工作从现在的技术手段来看,这也不是一个难事。

  解说:

  而刘某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所经营的到底是什么网站,保定警方暂未公布,但对于动机和做法则有描述。其为提高网站点击率,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于2012年2月19日在互联网发布了“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消息,并自己连续跟帖制造影响,扰乱了社会治安。在保定警方的表述中,将这个消息称之为虚假消息,而众多媒体则将之称为网络谣言。而对于当事者的处罚也写在了保定警方的消息中,涉案人员刘某某被依法劳动教养两年。正是这个劳动教养两年的处罚,迅速吸引了舆论的关注,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陈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教授):

  首先他构不上刑事犯罪,根据他犯罪违法的种类和后果,来针对这个情况进行行政方面的处罚,像他这种情节比较恶劣、后果比较严重,因为属于在网络上散布面很广,造成了一定的社会混乱。

  主持人:

  再次强调,对于刘姓人士的作为我们深感生气,甚至也感觉很可恨,但是再生气、再可恨也要在理性当中思考这个问题。回到刚才说谣言,谣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但是跟很多完全捏造的事实相比较,这一次毕竟有保定这家医院接收了腺病毒55型传染性疾病,对于绝大多数非医学人士来说这恐怕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感受,有一定的恐慌恐怕也在正常限度之内。因此,刘姓人士到底是造谣还是制造传言,到底是恶意还是怎么样?当地给他劳教两年依据的时候也没有说得太清楚,更多的事实没有展现出来,只不过说他自己跟帖,他是网站经营者等等。不管怎么说,劳动教养两年,他可能就失去两年的自由了,我们要关注一下劳动教养,为什么可以在卫生部刚隔了几天澄清事实的同时,这个刘姓人士已经劳教两年了,能这么快的原因跟劳教有关系,听听专家给我们的解读。

  (电话采访)

  徐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不仅仅是我有这样的观点,我相信有很多人士会有这样的感觉。这个人编造谣言的行为以及传播的行为,跟他最后两年的劳动教养的处罚(相比)确实是太重了,而且劳动教养是一种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就对他进行处罚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在公安机关的主导下,当地的有关部门会有一个劳动教养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就给他直接做出两年的处罚。

  主持人:

  之所以能这么快,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劳动教养不必经过司法程序,估计是保定当地的领导或者公安部门的人士也跟我们一样很生气,很生气之后就快速做了这样一个决定。但是我们要思考的更重要的是,在互联网出现了之后,类似的事情此起彼伏,各地的判例反差确实很大的。

  唐山一个男子法帖说,唐山近期将发生6-7级大地震,制造的恐慌可能比这个还严重,但是最后被行政拘留10日。2011年3月,杭州一网民在网上散布和污染影响我国海域的谣言,被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散布“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谣言的4人,公安部门予以治安拘留处罚等等,但这次劳动教养两年,一下让大家觉得比较重。其实稍微有些可惜,如果不是这么快,动用司法程序更多地展现在公众面前,是不是对于我们也是一种提醒。

接下来要连线一位专家,她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

  (电话连线)

  主持人:

  陈教授,您好。

  陈碧(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您好。

  主持人:

  在法律上,我们现在对谣言到底是怎么界定的?

  陈碧:

  我国《刑法》确实没有对谣言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在法条上确实找不到这样的定义。但是当我们研究造谣或者传谣可能涉嫌犯罪的时候,一般会这样去解释谣言,它是那些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或者是被凭空捏造出来的信息。当然听这个解释很容易发现,它对手中来说是一个事后的判断,因为当你接触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它有没有事实根据,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被人凭空捏造出来的,所以这个解释其实是一个事后判断。

  主持人:

  陈教授,接下来回到一个具体的事件当中,您怎么看待这次在河北保定,这个人在传播这个信息和劳动教养两年之间的关系?

  陈碧:

  现在在我国《刑法》涉及到谣言、造谣或者传谣,涉及到犯罪的时候,一般我们主要关注的,一个是个人的名誉,一个是商业信誉,像刚刚说的是一种特殊内容的谣言。像我们对于特殊内容的谣言,像《刑法》第105条谈到的……

  主持人:

  但是这次在保定显然不是根据《刑法》的,说白了,劳动教养两年您觉得轻、重还是合适?

  陈碧:

  我认为如果是往《刑法》这个方向说,《刑法》第三修正案曾经谈到过一个罪名,叫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但是他肯定构不上。但是就我看来,这次处罚在您提供的事实基础上,我还是很忐忑地说认为它是偏重的。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在没有完全了解事实信息的前提下来做这样的判断,其实都不太符合我们理性的态度。

  主持人:

  因为从学校的角度之内更需要的是一种理性和严谨的态度。同样,我们也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看法,并不是自己在下结论,而是把它作为一个公众该关心的一个问号摆放在社会的面前。保定有关方面在决定做出劳动教养两年的时候,恐怕也要反思是否也是一个严谨的行为,是否也是有足够的依据?我觉得这一点恰恰应该全国各地拿来去探讨它,因为未来还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而我们都有可能在哪一个局部突然姓刘了。再次强调,这是一个探讨的空间。

  接下来要继续关注,除了对刘姓人士进行了相关的处罚之后,对于类似的事情,我们今后该如何修补各个层面上的动作,让它更快,让谣言止于智者、止于社会的快速传播呢?

 接着往下看。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2011年12月1日新闻

  有人通过互联网、微博平台发布了“多人携带有艾滋病的针管进京”的这样一条消息,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恐慌,而经过核实民警发现,这个消息的内容不属实,是嫌疑人李某恶意编造并且散布传播的。

  字幕提示:

  2011年12月30日新闻

  29日,微博上的信息说,“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三家银行的巨量用户资料外泄,其中包括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三家银行随后发表声明,传闻严重失实,纯属谣言。

  解说:

  微博、网络、谣言,这样的组合屡见不鲜。新浪微博,2010年10月设立微博辟谣官方账户至今,已经发布了近300条信息。

  记者今天了解到,他们每天收到的求证和举报信息过百条,忙的时候甚至需要30多个人同时工作。造谣者被证伪后,将暂停法帖和被关注功能,可网络时代谣言的侵扰还是层出不穷。

  网络制造了个人发言的自由,但也不得不面对着各种虚假信息的干扰,而面对网络上的各种资讯,人们所熟知的网络谣言到底该如何来定义呢?人们也总结出了几种:

  捏造事实,无中生有。

  不久前互联网上有消息称,一些新疆艾滋病人将艾滋病毒的血液滴在凉菜和烧烤中,吃了这些食物会传染艾滋病,经过警方调查,这是河南一名网民凭空捏造的,纯粹是无中生有。

  移花接木,图文不符。

  有一幅照片曾在一些网站上广泛传播,说是城管把老人打伤了。然而这张照片事实上是上海一位老人被高空坠物砸伤的情景。

  添油加醋,歪曲夸大。

  不久前一位网友发信息说,甘肃省文县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有近百人死亡。事实上,当地的确发生了一起火灾,但是根本就无人伤亡。

  假托科学,故弄玄虚。

  有一些是打着科技的幌子,利用人们科技知识的欠缺来凿岩。比如今年日本大地震后,有消息说,今年月亮是19年来最大的,这引发了日本地震。

  有针对普通个人的,有针对企业组织的,也有针对公共部门的个人和单位的,方式、方法、目的、对象、影响,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在人们对于网络谣言人人喊打的当下,对于他们又究竟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消解呢?

主持人:

  再次强调,随着互联网快速普及,我们越发对互联网上的传播虚假信息,甚至制造谣言,哪怕是一些不符的传言都感到愤慨,甚至非常担心。但是这一切都不足以让我们立即觉得应该超越边界,去进行最严厉的处罚,还是要回到法律的精神,以及回到一种理性的态度之内。另外要思考的是,是不是对于所有的谣言制造者和传言的人们进行处罚就够了,社会要思考什么?

  回到这次河北保定的事件当中,网络发帖是2月19日,转载传播2月23日,港媒报道2月24日,但是官方澄清是2月25日,中间间隔了五六天时间,是不是有点长了?如果是第一时间就能快速澄清事实,这个传言的危害就会小很多。针对这一点显然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关谣言的传播过程中,还有那些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不妨听一听传媒专家喻国明的看法如何?

  (电话采访)

  喻国明(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的传播,在传播的过程中得到激发,一定跟相关的一些征兆和当时的一些责任机构,比如说政府相关机构反应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够联系在一起。当然其实也包括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信任程度不够,所以有的时候发布信息人们也不相信,这个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和多层次的问题。

  主持人:

  这是传媒专家的看法,其实回过头想,恰恰是“SARS”这几个字拉开了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大幕。因为在2003年,之前的信息获取是相当困难的。直到那年4月24日撤掉了一个部长、一个市长,卫生部的毛群安跟邓海华开始每天下午4点进行直播,从那年年底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就开始进行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培训,拉开了大幕。为什么拉开这个大幕?因为我们受够了信息不公开,从国家、从政府都已经深深地感觉到,信息如果不能够公开,对社会的危害太大了。

  今天,又回到了这样一个事件当中,但是已经站在一个全新的起点上,恐怕有很多的问题需要全新思考。

  在这里看到刚才接受连线的副教授陈碧有一句话说,“对谣言不加管制是危险的,但对谣言的过度打击,却是更加危险的,对于网络谣言的界定同样如此”,这是很严谨的一番话。

  有好几层意思:首先第一点,在互联网时代谣言会越来越多,要警惕、要管理,否则很糟糕:第二,但是对谣言的过度打击也很危险,就要思考什么叫过度打击;最后,对谣言的界定同样如此。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最后不妨回到调查上,开始有一个调查,现在看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调查是否会有所变化?

  散布“非典”谣言,你觉得该不该处罚呢?应该73.3%,比节目开始时略有一些增加;不该的数字是26.7%。

  接下来散布谣言劳动教养2年,你觉得合理么?不合理,罚重了,58.1%,也是略有一点点增加;合理,该罚37%;不好说,4.9%。

  其实面对互联网上这样的谣言或者传言来说,最重要的是需要全社会共同进步。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