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日报》 马国英绘 本报南京2月28日电 (记者姚雪青)记者从江苏南京市下关区阅江楼派出所了解到,日前该所民警接到了一市民“丢失物品”而报警求助的警情。民警赶往现场后却发现,丢失物只是3个馒头。 丢失3个馒头需要报警吗?为此出警是否造成了“浪费警力”?一时间,这件小事引起了众多讨论。 阅江楼派出所教导员尹剑告诉记者,那天下午5时许,一名中年男性市民去中山北路热河广场附近一家通讯服务营业厅办理业务,在促销柜台查看商品时不慎将3个馒头遗失在柜台上。这名男子发现丢失后,随即返回现场,但寻找未果,且当时柜台工作人员无法联系上,该男子便打110报警求助。 据介绍,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帮助联系、询问,同时提醒该男子应当注意看管好随身携带物品。而围观群众有的则说:“为了这样的小事浪费警力,有点不值。” 记者在南京市下关区公安分局还了解到,群众报警的常见事由,除了“被人殴打”、“自行车被盗”、“门进不去”等之外,也有类似于“外面有狗在叫”、“打不到车”等“小事”,以及一些重复报警的记录。 碰撞 报警应该有一个底线 报警应该有一个底线,不能一点小事就去报警。假如所有人都因为一点点的小事就报警,配备再多的警察也顾不过来,很浪费公共资源。如果此时发生了更加严重的情况导致警察赶不及到场,将会造成更大的社会损失。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汪玉凯 丢馒头达不到立案标准 安全作为公共产品的一部分,不管市民丢失的是几块钱的馒头,还是上万元的财产,接到报警后,民警出警都是应该的。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偷窃馒头的行为属于违法但不属犯罪行为,丢失3个馒头的金额,还达不到立案的标准。所以失主报警时应当尽量把情况讲清楚,而为了避免警力浪费,也应当对他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周孝正 出警不应按金额区分 警察不就是帮助解决困难的吗?哪怕是只丢了一分钱,只要我报了警,警察也要管。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涉及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如果警察不管,还有谁会来管呢?我们要是能自己解决问题,还需要警察干什么? 南京市民 薛小姐 出警是警察本职工作 如果警方认为难以破案,或者不可立案,应该耐心说明。警察出警,本身就是工作,在办公室闲坐着岂不是更大的警力浪费?或许有人会说,如果大家都为一点小事而报警,警力不够怎么办?很简单的答案:如果大家都为一点小事报警,这个社会就够上“路不拾遗”了! 网友 大明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