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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征信建设与信息保护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9
摘要:金融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许海: 尽快制定《征信管理法》 全国人大代表、工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征信管理法》的建议中提出,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首先,当前征信建设条块分割的现状不利于信息
金融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许海:

  尽快制定《征信管理法》

  全国人大代表、工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征信管理法》的建议中提出,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首先,当前征信建设条块分割的现状不利于信息共享和维护国家、企业与个人信息安全。例如人民银行实行“条条”管理,而地方政府实行“块块”管理。当企业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后,企业的工商、税务、资产、担保等信息都会被银行记录在案,而这些信息只能为银行服务。如果政府部门或其他企业想了解这些信息,常常会因“这些属于企业商业秘密信息”而被拒之门外。

    其次,征信体系建设与法律制度不成体系,各地信用规章内容差异较大,缺乏统一性。尤其在市场的准入和退出、从业资格、业务范围、信息采集和应用管理等领域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另外,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等重要法律缺失,有关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中,但都较笼统,在征信领域难以操作,不足以保护有效信息主体的权益。

  因此,许海建议从目前我国征信业发展的态势看,迫切需要制定基于信用信息交换、确保信息安全、对征信机构监管以及征信业务延展的征信业管理规范。针对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信息共享、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

  与此同时,要严格区分公共信息和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另外,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要依法严格市场准入,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秩序,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李文龙 苏丽霞)

  全国人大代表杨小平: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认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信用立法还很不完备,除了一些地区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外,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尚属空白;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信息不能充分共享;信用行业技术标准不统一,影响了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征信服务机构缺乏应有的规范。

  针对这些问题,杨小平建议,首先应加快信用建设方面的法规建设。当前,推进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推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的依法记录、登记、展示、共享,规范征信服务市场的发展,以此来为各部门、各地方开展行政执法和信用建设提供服务。因此,要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及配套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使征信体系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应推进信用行业技术标准化建设。编制信用信息目录、数据结构、交换格式等信用信息国家标准,促进信用信息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有资质的征信机构间顺畅交换,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提高征信行业运行的效率,规范征信业务操作流程,保证征信数据和征信产品的质量,促进征信业规范、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推进行业、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通过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执法信息系统,依法合规采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并逐步实现部门、行业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应用,依法开展信用信息的社会服务。各地区要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为本地区各政务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工作创造条件。在实现行业内、地区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依托,整合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此外,他还建议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以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他认为应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严格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准入,规范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还应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类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级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适时组建征信中介行业协会,完善自律机制,维护社会中介机构发展秩序。

  (杨洋 徐友仁)

  全国政协委员闫冰竹: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601169,股吧)董事长闫冰竹认为,公共部门和企业通常需要并乐于收集个人信息。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信息安全,使个人信息处于危险之中,相关法律的缺失,更放大了这种危险。跨组织的沟通与合作机制不畅,使得对身份盗用案件的信息沟通和联合处理十分薄弱。个人身份信息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面临更多新的风险,身份盗用可以轻松地通过网络安全漏洞窃取大量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财务信息。

  他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的保护,从立法宗旨、基本概念、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个人信息收集主体、收集范围、收集程序、部门或组织告知义务、个人信息的储存与使用、更改程序、共享程序、行业自律机制、监督机构及职责、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保存和利用行为,有效地防范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及不当使用,减少身份盗用发生。

  他还认为,应由公安部牵头筹建专门机构监督和协调身份盗用问题处理。

  此外,他还表示应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网络认证标准体系。建议工信部依托合法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一步扩大网络认证服务覆盖地区。根据信息化发展对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需求,完善网络身份认证管理政策;加快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业务连续性、风险保障、运营管理等有关管理类规范;重点针对网站钓鱼、身份假冒和信息窃取等用户重大关切的网络安全问题,组织制定电子签名指南,明确对不同格式数据电文进行签名的程序、流程和认定标准,从技术角度降低个人信息被盗用的风险。

  (杨洋 李文杰)

  全国人大代表杨子强:

  加强互联网管理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提出加强互联网管理立法的建议。

  杨子强表示,尽管对于互联网管理已制定了有关法规,预防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的规范框架已具雏形,但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

  杨子强认为,我国现行的规定多是行政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导致立法层次较低,缺乏权威性。而且,目前互联网立法多是部门立法,立足点多限于某一特定问题,局限性较大,且存在交叉立法、多头管理现象,加之部门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互联网违法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另外,部门互联网领域法律缺位现象严重。特别是在电子商务市场准入、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电子证据等领域。

  因此,杨子强建议,首先,国家应根据目前网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法律规定,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法律保障体系。同时,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各类网络行为,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应明确互联网管理的基本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网络运营商、网络用户、信息服务企业和信息发布者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健全互联网的内容分级制、网站注册制、市场准入制等各类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风险评估、许可证、人员管理和访问权限等制度,加强应急和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和技术保障体系。

  (李文龙 温跃)

  全国人大代表杨子强、张静:

  在高等学校设立征信学科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表示,征信学科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培养征信专门人才,提高国民信用管理素质,推动征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张静同样指出,现在,征信从业人员大多是从经济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转型而来,专业性不强。另外,考虑到各行业人员的平均流动性,仅仅依靠现有的教育培养机制,无法保质保量地向各行业征信从业队伍输送新鲜血液,从而影响或阻碍了我国征信业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全国虽已有个别高校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少部分高校开设了征信及相关知识选修课程,但现有的人才培养机制与我国信用和征信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杨子强和张静同时建议:在高等学校设立征信学科。

  杨子强首先建议教育部门制定征信学科设立具体规划。建议由教育部门根据我国征信业发展的具体实际,制定征信学科设立的统一规划,明确征信学科的培养目标,规范征信学科的课程设置,加强对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师资培训和教材编写,选择部分有条件的院校进行试点,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征信学科,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征信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推动征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此,张静同样建议教育部、人民银行携手推动在全国各大高校设立信用管理等征信专业学科,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并学习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结合中国征信业发展的实际,研究编制高校正规、通用的征信专业各科目教材;同时,在课程设置上要注重系统性、专业性及实用性。一方面考虑到征信行业特点,务求课程中包含经济金融、法律、计算机、统计等方面的基础内容,另一方面更要结合征信实务,让学生接受深层次,具有实践意义的课程教育。

  此外,杨子强还建议,人民银行要提供一定的专项支持。他表示,征信在中国作为一项新兴的行业,相关的书籍和研究文献有限,高校的征信师资力量也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信学科的设立和广泛普及。而人民银行作为法定的征信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又拥有目前国内最大的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无论在实践、理论还是监管方面,都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和积累。因此建议人民银行在征信学科的设立过程中,在师资培训、教材编写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专项支持,加快推动征信学科设立的进程,使征信人才的培养更加符合中国国情。

  杨子强建议教育部门、人民银行广泛开展征信学科和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吸引青年学生报考征信专业,提高全社会对征信工作的认知程度,营造人人重信用、人人讲信用的良好氛围。

  张静则对征信理论及应用发展、人才就业等方面提出另外两条建议。她表示,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大力投入征信管理研究的先进经验,集中科研力量,从征信理论研究和征信应用研究两个方面着手,推动我国征信理论与应用发展,为征信学科的持续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形成一批骨干教研力量。同时,建议建立征信人才就业渠道。张静认为,畅通的人才就业渠道是征信学科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要及时向学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桥梁,并建立健全征信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认证体系,促进征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拓宽征信学科就业面,提高就业率,使征信成为一门具有吸引力的热门学科。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