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公款吃喝”成为昨日两会最热词,各种关于“公款吃喝”的消息均引起网友关注。 “现在公款吃喝,有几个不喝茅台的?这些钱从哪里来?都是通过做假账解决。”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的言论引爆会场内外。 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称“政府采购茅台也无可厚非,买拉菲更贵”的言论,更是将“公款吃喝”的热议推向高潮。 @甜妞:公务消费就不该有酒!喝茅台,工作效率就会提高吗? @tinselly:这个提案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但还要完善。如具体单位“三公”支出,都应有监督和管理,直至入刑! ■网友声音喝茅台工作效率就高吗? 在网络上,网友们对于整治公款吃喝及三公消费的热情异常高涨。 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刹住公款吃喝风?@南方日报联合腾讯微博发起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上述代表、委员所提出的三大解决措施均得到了一边倒式的支持。 而在腾讯网两会微现场就措施重要性的排序性在线调查中,截至昨晚9时的数据显示,35.63%的网友赞成“入刑,追究腐败者法律责任”;24.14%的网友认为应该“加强审计,杜绝做假账”;而支持“取消政府预算外资金,一律纳入预算”、“政府精兵简政、放权”、“切实鼓励官员互相举报”的网友比例则分别为16.09%、12.64%和11.49%。 网友@甜妞称,公务消费就不该有酒!喝茅台,工作效率就会提高吗? 网友@tinselly称,这个提案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但还要完善。如具体单位“三公”支出,都应有监督和管理,直至入刑! ■委员代表献计 第一招:纳入刑法 建言者: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近日,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根据该份《建议》,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大约达3000亿元。 《建议》中针对“公款吃喝”提出了5点建议,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将公款吃喝等浪费问题纳入《刑法》调节范畴”。该条文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问题纳入《刑法》的调节范畴,用法律来规范官员和公务员的公务行为,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让惩治包括“公款吃喝”在内的各种浪费行为有法可依。 此前,全国政协委员史贻云曾建议尽快把行政成本核算机制引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之中;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浙江)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赵林中则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这些提案和建议皆与上述《建议》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招:取消预算外资金 建言者:全国政协委员田聪明 前日,全国政协委员、新华社原社长田聪明在全国政协中共界别讨论会上提出,要取消预算外资金。 田聪明认为,公款消费控制不住,关键是没控制预算外资金。他还以自己在新华社的改革为例,新华社每年要管理资金40亿元。过去预算外资金很多,管理混乱。推行改革后,所有开支纳入预算,年初申报。废除领导“一支笔”,所有开支纳入办公会集体决策。一年下来,三公开支减少70%。“钱要花,但必须有预算,进入预算就是透明的。这样才能形成监督。” 第三招:防假账 建言者: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 在全国政协中共界别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王玉庆表示,政府部门中很大一部分“三公消费”不通过机关财务走账,而由下属事业单位来承担。领导请客,下属单位买单。而且,事业单位还可以办公司,逃脱监督。“真正机关的账上是查不出问题的”。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张维庆进一步提出,即便这些事业单位和下属公司也纳入预算,仍能通过做假账以逃避监督。而在此之前,中科院院士郑兰荪等30多名科技界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审计部门对相关费用加以严格审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落实有关规定。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直言,公款吃喝的费用都是通过做假账解决。 第四招:禁止公款买茅台 建言者: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 本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该提案提出了有关“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的四点建议。即:立法禁止或者限制政府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垄断国企公款采购茅台酒等。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反驳称:“政府采购和市场销售,都是市场行为。政府部门和个人都是消费群体的一部分,有些单位和社会成员需要购买茅台酒,我认为无可非议。” ■专家观点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 动真格,才能收实效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理论法学博士生导师林喆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下定决心动真格,惩治公款吃喝根本就不是问题。 林喆说,我国其实并不缺乏相关的条令和规定,像《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都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党纪、政纪处分往往难以落到实处。这就导致条例本身缺乏威慑力和约束性。因此,将公款吃喝入刑是个“靠谱的建议”。 她认为,多年来整治公款吃喝不力,有多方面的原因,财务制度漏洞、监督不力、审计跟不上等等。当前我们要做的,是落实好相关规定,财务人员把住关,监督机制要跟上,审计要严格。 据林喆介绍,国家层面很久以前就有过将相关规定“入刑”的考虑,但始终未能付诸实施。事实上,“入刑”并非难事,所有的条例条文都是现成的,提请人大审议通过即可。即使不“入刑”,只要财务和监督审计到位,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得力,整治公款吃喝也不是问题。“就像查酒后驾驶,罚款、扣分、吊牌都执行了,动了真格,即便不入刑,问题也会很快好转”。 林喆指出,根治“三公”顽疾,必须用“阳光制度”,即将公款消费的审计情况完全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大家来评议一下这些消费有无必要。总之,只有动真格,才能收实效。 ■代表建言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 重者入刑,轻者罢官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局长叶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充分认可“公款吃喝入刑”这一提案。 他指出,酒驾已经入刑。我们在刑法中规定“贪污腐败浪费要进行严厉处罚”这一条,难度并不大。“像一顿饭13万这样的事,有证据的情况下,显然是应该获罪的”。但他同时指出,“入刑”后的操作难度较大,多少才算浪费,其界定和取证难度会较大。反对的声音也大多来源于此。 “但我认为是可以逐步操作起来。我们的目的,不在于能抓出多少这样的人,而是需要这样的威慑力。如酒驾,像高晓松一样被刑拘且闹得轰轰烈烈的人并不多,更多的是简单处理。但司机的意识提高了很多。”叶青强调,“另一条是‘罢官’,严重的入刑,相对较轻的则罢官,这些措施都值得考虑。” 在谈及取消预算外资金和精兵简政思路时,叶青表示,此两点具有方向性意义。根据财政部的消息,预算外资金未来两年内将被取消,其间或许会暂留尾巴,但最终相信还是会取消。而事业单位改革更是如此,是未来要解决的问题。事业单位部分转为行政单位,部分全面推向市场。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报不了的都扔给事业单位”的现象发生。 叶青说,总体上说,“入刑”一事可以先做起来,下一次刑法修正,相信还会有人再次将此事提出。另一方面就是行政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改革事业单位,这也是迟早要做的。两方面最好并举,产生一种威慑力。(钟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