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政协委员甄砚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8
摘要:《广州日报》 嫖宿幼女罪或成犯罪分子免死牌 政协委员甄砚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的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略阳县“嫖宿幼女案”之后,嫖宿幼女罪更是被民众诟
《广州日报》


    嫖宿幼女罪或成犯罪分子免死牌       政协委员甄砚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的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略阳县“嫖宿幼女案”之后,嫖宿幼女罪更是被民众诟病。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甄砚认为,嫖宿幼女罪的设置有悖国家保护妇女儿童的承诺,同时她列举了相关数据,2000~2004年五年间,各级法院共审理嫖宿幼女案件176件,判处罪犯240人(注:相当于平均每审理嫖宿幼女案约35起,判处罪犯约48人);但到了2009年,一年内公安部门就抓获嫖宿幼女犯罪嫌疑人175人。

  此外,她还指出,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规定自相矛盾,容易造成执法混乱,更有老百姓认为这个罪名成了部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免死牌。

  对此,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曹庆国律师认为,嫖宿幼女罪的立法初衷是保护未成年少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应该保留”。

  他认为,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与嫖宿幼女泛滥、成为犯罪人免死牌之间并无直接关系,“这种逻辑不成立”。他解释说,如果嫖宿幼女的行为频发,或是成为犯罪分子获得轻判的理由,立法机关只需加强刑责便可。

  链接:奸淫幼女罪

  与嫖宿幼女罪量刑

  强奸幼女即奸淫幼女罪,其量刑为: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嫖宿幼女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