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3月19日电(记者王圣志)安徽省涡阳县一名女高中生在该县高公镇境内受伤昏迷后,高公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不仅没有及时救治和破案,而是将其作为“憨子”(傻子)交由高公镇民政办处理,民政办将她拉到太和县境内遗弃,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据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3月12日17时54分,高公镇派出所接县公安局110指令说“在高公镇前李村路边河沟,有一女子躺在河沟底下”。所长张建飞立即安排值班民警出警。民警认定女子为“憨子”(傻子),在发现其受伤后没有及时救治,交由高公镇民政办处理。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等人开车向高公镇西南方向驶去,最后在太和县境内二郎乡将该女子扔在路边沟里。 据查,该受伤昏迷女子系涡阳县一高三女生,现年18岁,后颅脑粉碎性骨折。经全力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张建飞、姜中常、王瑞璞、周玉珠4人涉嫌玩忽职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涡阳县委宣传部介绍,该县已成立案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追查伤害该女子的凶手,同时对失职渎职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对公安干警队伍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全力做好受害人的救治工作,救治费用由县统筹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