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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完善刑诉法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访美麦道夫案华裔主审法官陈卓光 面对面地采访陈法官,深感这起“明星”案件的法官和“明星”完全不相干。记者面前的陈法官冷静、干练,言谈话语间展示出的是卓越的法律水准和职业素养 法制网记者 张慎思 三月的北京,早春时节,因主审麦道夫案一时间名声大噪的美国华裔联邦法官陈卓光来到了北京。然而,面对面地采访陈法官,记者深刻的感受却是,这起“明星”案件的法官和“明星”完全不相干。记者面前的陈法官冷静、干练,言谈话语间展示出的是卓越的法律水准和职业素养。 也许一个小例子可以说明陈法官作为法律人的职业喜好。陈法官一行刚刚结束在韩国首尔繁忙的学术活动来到北京,仆仆风尘犹见。由于恰逢中国的“两会”,于是记者试探着问陈法官:“您知道中国的人大正在讨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吗?”记者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是的,我知道。我已阅读了相关的报道。我知道这个法律有几百条条文,虽然我没有逐条研读。我还知道修正案明天就会付交表决。”面对有关刑诉法修改的一些争论和讨论,陈法官坦率地表示:“没有一个法律体系是完美的,但中国完善刑诉程序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半个世纪首次归来 陈法官此行是随一群美国的法官、教授来华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的。生于香港的陈法官,1956年随父母移居美国,此次是他离开家乡半个世纪后首次回来。访谈中陈法官数次用“回来”而不是“访问”来描述他的中国之旅,也只是在谈到他半个世纪之久的首次归来时,陈法官的激动和兴奋之情才少有的溢于言表。北京的现代化程度令陈法官非常惊讶,“很多地方几乎和纽约一样”。在北京,陈法官一行访问了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就知识产权、刑事法律、商业犯罪等问题和中国的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其中中国学生活跃的思维、深刻的提问尤其令陈法官印象颇深。“当然,除了这些交流活动,我去了故宫,还要去长城,我要尽可能多地看看这里的一切。”北京之后,陈法官还要去上海,并最终造访他的出生地香港。 华裔法官的佼佼者 陈法官是目前唯一在任的华裔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谈到总体上华裔在美国法律界状况。陈法官给出了一组数据:目前整个联邦法院系统共有840名法官,把初审法官和上诉法官都算上,亚裔法官只有14名,其中6名是华裔法官(包括陈)。“的确,这是一个非常小的比例。”而上诉法官目前只有陈法官一位,也是联邦法院系统内位阶最高的一位。 能取得如今这样的成就,陈法官说:“也许是幸运吧。还有父母辛勤、努力的工作,深深影响了我。再就是我深深地享受法律的学习和实践。” 幼年时随父母移民美国,像所有移民家庭一样都经历了一番艰苦的岁月。陈卓光的父母十分艰辛地工作,使这个家庭在美立足。陈卓光后来进入普林斯顿大学,之后就读于福特汉姆法学院。在法学院读书期间,陈卓光深深喜爱上了法律这门学科。毕业后他曾担任过联邦法官的书记员,做过律师,后来成为纽约南区的一名助理检察官。有媒体报道曾援引他的老上司、纽约市前市长朱利安尼评价他的话说:(陈)是一个懂得平衡的人。朱利安尼担任市长期间,曾以其整顿纽约的社会治安、降低犯罪率而广受称道。他对陈的评价或许也正显示了陈作为法官的一个重要特质。 1994年经克林顿总统提名,陈卓光出任纽约曼哈顿地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这也是第一个亚裔(不仅仅是华裔)在第九巡回法院以外的地区获得联邦地区法官的职位。因为第九巡回法院的总部位于旧金山,辖区内含加利福尼亚州和夏威夷州两个亚裔及华裔传统聚居区。陈法官的就任突破了传统族裔的标识,在纽约曼哈顿地区法院担任法官15年,期间卓越的表现使其脱颖而出。2010年4月再度宣誓就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 陈法官有着极其丰富的法律职业生涯。他当过律师,在大学教过书,也为环境保护、无家可归者等各类基金会工作过。而他最钟情的是做一名法官。陈法官说:有些职业可能更赚钱,一些人也很享受争辩的过程,自己曾经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律师。“但是我更适合做一名法官。我更享受能将当事人联系到一块、为双方调停争端并最终决定适用的过程。”“我将法官的工作视为实现司法公正的一部分。” 在陈法官为众多非盈利组织工作过的履历中,陈法官非常看重他曾担任过主席的纽约亚裔律师协会。陈法官始终活跃于纽约侨界,也一直致力于推动亚裔律师协会的发展。陈法官说:“正是得益于亚裔律师协会的努力,亚裔法官的数量才在近年内迅速由6名上升到14名。” 曾主审许多大要案 陈法官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曾主审许多大案、要案。例如著名的“石油换食品”联合国腐败案。在美国经商的韩国商人朴东善,2005年被控收受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政府约200万美元报酬,促成联合国为伊拉克设立“石油换食品”计划,并由此引发了联合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贪腐丑闻。2007年,陈卓光法官判处朴东善5年监禁,并没收其不法所得120万美元。 当然最著名的案例非麦道夫案莫属了。曾任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董事会主席的伯纳德·麦道夫,其制造的金融欺诈案涉案金额达650亿美元,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大金融欺诈案。麦道夫案的受害者遍布世界各地,从对冲基金到犹太人慈善组织,从好莱坞明星到普通百姓。 2009年6月29日中午11:30,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陈卓光的法槌重重落下:150年!法庭内立即响起了一阵的掌声。宣判前几分钟,一名受害者还向法官大喊:“不要让我们失望。” 整个宣判大约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左右。陈法官告诉记者,他花了一些时间来解释法律的适用和技术性的问题。对于麦道夫的律师求轻判的请求,因为“即使监禁期限减少,麦道夫也会在监狱里度过余生”,陈法官则认为判处麦道夫150年监禁是因为麦道夫的罪行“极度邪恶”(extraordinarily evil)。“我们必须向人们传达这个信息。而且这个案件对人们的象征意义很重要。” 他同时让9名受害人上庭陈述他们各自的受骗经历。其中一位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老夫人已年过六旬,没有工作,把自己的养老金拿去给麦道夫投资。她说:“我现在只能靠救济和捡可回收的易拉罐为生。”陈法官对记者说:麦道夫一案中,最大的受害者是普通百姓。许多人拿出的是他们的养老钱,或是他们为子女或孙子女积蓄的上大学的费用,如今这些钱都血本无归了。“美国的金融监管机制、整个美国社会都应该从麦道夫一案中汲取教训。”谈及自己的这个判决将对美国的案例史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陈法官说:“我把对案件的评判留给后人、法律研究和观察者去评判,我所肯定的是这个案件在美国社会、法律界、金融界和普通民众中都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潮,这对美国来说是个好事情。” 人物名片 陈卓光(Denny Chin),生于香港,幼年移居美国,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和福特汉姆法学院。曾经担任过私人执业律师和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2010年宣誓就任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是目前唯一在任的华裔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曾主审过许多有影响力的案件,如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腐败案,并且是被称为“史上最大金融欺诈案”的麦道夫案主审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