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 张弘)记者从国家版权局及中国版权中心网站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期启动对我国《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工作,在新闻出版总署部署下,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版权师”作为新增职业纳入新闻出版业职业分类事宜,有关新增职业的调研工作已全面铺开。 版权经纪人将“名正言顺”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本次“版权师”职业和“版权经纪人”专业进入国家职业分类的主要推动单位,该中心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现已开始对新增职业工作进行调研和发起人信息采集,10天就收到全国近400名版权代理人的电子函件。他们集中反映了两点:一是支持经纪人专业进入国家职业分类,二是希望国家进一步强化对版权经纪人才的培训机制。 张耀杰:低稿酬使经纪人不划算 学者张耀杰表示,自己的著作《谁杀了宋教仁》辗转多家出版社,花了一年多时间,最近才在团结出版社出版。如果有出版经纪人代理,就可省下很多时间和精力。“但是,作者现在的稿酬很低,那么给出版经纪人的就更少,经纪人不划算。像鲁迅原来可以依靠稿费就过得很好,他的版税可以达到26%。现在,有些出版社连10%的版税都不乐意给。” 青年学者李勇(十年砍柴)认为,“低稿酬,盗版书和作者在写作上受到限制太多是制约版权经纪人制度和国际接轨的重要原因。我估计,需要版权经纪人的作者在中国不会超过三位数。” 刘明清:未来有更多作家需要经纪人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副社长刘明清称,现在,版权经纪人比较少,主要是出版社编辑和作者直接联系,本质上与我们现阶段诚信缺失有关系。大部分人更相信自己的事自己处理,而不相信别人处理更专业。“另外,在现有状况下,我们长期实行低稿酬制度,作家自己凭稿酬都养不活自己,怎么可能养活版权经纪人呢?可以相信未来局面会有改变,已经有作家富豪出现了,他们需要经纪人。” (《新京报》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C08:文化新闻·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