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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级法院斥资4000万将办公楼装修成“危房”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中国青年报 办公楼花费4000余万元装修,却成了半拉子“危房”,停工一年多后仍未处置。这座办公楼,就是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公楼。 这座办公楼建筑质量原本不错,在投入使用13年后,三亚中院计划将其由内到外装饰一番,以改变它的形象。因为设计计划
中国青年报


  办公楼花费4000余万元装修,却成了半拉子“危房”,停工一年多后仍未处置。这座办公楼,就是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公楼。

  这座办公楼建筑质量原本不错,在投入使用13年后,三亚中院计划将其由内到外装饰一番,以改变它的形象。因为设计计划一再变更,装修预算也从最初的1800多万元逐步增加到4000多万元。

  让人意外的是,在装修过程中,大楼主体出现倾斜。经专业机构检测,这座问题办公楼不得不停工。而且,成了谁也不愿接的“烫手山芋”。

  装修计划一改再改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建于1996年,主楼共12层,1998年又加建副楼两座,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知情人告诉记者,这座楼落成初期,在其所在的金鸡岭路可谓“鹤立鸡群”。由于大楼礼堂宽敞、设施齐全,有一段时间三亚市的一些重要会议选择在这里召开。后来,法院还在办公楼上腾出三个楼层开了招待所。

  后来,随着三亚城市建设不断推进,一度风光的三亚中院办公楼又被淹没在了金鸡岭路上更为漂亮的建筑群中。在投入使用13年后,2009年下半年,三亚中院启动了装修、改造计划。

  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到的招投标公告显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立面改造和室内装饰工程2009年10月开始进入招标程序。改造和装饰的“建筑面积9489.6平方米”,概算建安费1832.5万元,计划工期150天,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

  2009年11月19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公楼立面改造和室内装饰工程在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开标。此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评标工作。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推荐,公布了三个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中还公布了三亚市规划建设局的投诉电话,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投诉。

  2009年12月,中标者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三亚中院签订《立面改造施工合同》和《室内装饰施工合同》。在人员和资金到位后,于2010年2月进场施工。

  一切似乎都在按照规定的程序走,到法院打官司的市民也看到,三亚中院的主楼、副楼开始装修,只留一侧副楼一层的立案大厅继续使用,审判庭则搬到法院旁边,租房办公。

  有知情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三亚中院这次改造、装修工程,在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施工之后,装修计划和施工图纸还变动了好几次。还有知情人介绍,随着改造、装饰计划的一次次变动,装修预算也水涨船高,最初预算为1800多万元,后来增加到2000万元,“最后4000万元也没打住”。

  暂时因改造、装饰而搬出办公楼的法官们,则租用了同在金鸡岭路上的另一家单位的场地办公,但立案厅仍保留在办公楼楼下。

  一栋“意外”的问题大楼

  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三亚中院办公楼改造、装饰工程的工期为150天,但据知情人称,由于三亚中院方面多次对施工图纸做出设计变更,工程量也随之增多,工期不得不一再延长。

  不过,工期的一再延长并没有带来“好事多磨”的效果,一个“意外”的发生将三亚中院办公楼和相关各方拖入尴尬的境地。

  知情人称,大约在2011年3月,施工单位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人员通过监测发现,三亚中院办公楼楼体出现一定幅度的倾斜,这一信息被迅速传递给三亚中院,三亚中院又随即报告给了三亚市有关部门。2011年4月,三亚市有关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三亚中院办公楼进行了检测,最终拿出的结果让相关各方都很吃惊:办公楼楼体已经严重超负荷。

  这一切,并未公开,“危楼”的结论也仅在一个内部会议上传达过。有知情人士称,检测机构分析,“大楼楼体严重超负荷”的原因是,办公楼在改造、装饰过程中,加装了过重的钢结构和使用了过多的大理石等装饰材料,使得大楼原有的地基无法承受新增的压力。

  在三亚建筑质量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潘仕海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检测中心确实在去年年初应三亚中级法院的申请,对正在装修的办公大楼进行过检测,但检测中心只负责提供一系列检测数据,并未作出任何检测判断。不便提供相关检测数据。据悉,三亚中级法院仍然拖欠着检测中心的检测费。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已经停工一年多的三亚中院办公楼装修工地。办公大楼的主、副楼虽然被支架和安全网全面覆盖,外墙大部分已铺好了大理石,但仍然可以很方便地进入,原因是仍在副楼办公的立案大厅并未搬走,即使施工方已书面告诫存在安全隐患。

  一块烫手的“山芋”

  “如果继续装修可能导致楼房倒塌,但如果中断装修又无法对有关部门作出‘交代’。”有知情人说,三亚中院办公楼的改造、装饰工程由此成了一块烫手的“山芋”,以至于仍停留在一年前停工时的原状。

  据悉,三亚中院办公楼被检测部门发现危险之后,2011年6月,施工单位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向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关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停工确认函》称,“由于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的费用不予确认,造成我公司从2011年6月起已无法施工”。

  这份确认函同时显示,“由于项目的特殊性,项目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造价超出合同造价近人民币贰仟万元”。

  知情人称,在停工之后,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多次向三亚中院催要工程款。但除了在2011年年底支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外,三亚中院没有支付其他款项。

  今年年初,三亚中院向三亚市有关部门提出,由三亚市有关部门将该办公楼收回,重新批地给该院建设新的办公楼。三亚市有关部门尽管批准了三亚中院的用地申请,但对于如何处置这座问题大楼至今未作任何表态。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三亚中院法官说,自办公楼开始改造后,法官们就不得不搬出原本宽敞的办公室,几个人挤一间办公室,在狭小的审判庭里审理案件,已经长达两年。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种“租房”的生活。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办公楼装修问题电话联系负责宣传工作的三亚中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称需当面采访,并需经省高院同意。该名负责人同时称,他请示了院长,院长说到三亚中院时间短,情况了解不多,但已收到三亚市文件,三亚市规划委员会同意三亚中院择址另建新楼。现在的办公楼用地、楼体已移交市政府,市里正在研究处理此事。

  本报海口6月25日电 本报记者 任明超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