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晨报
晨报铁岭讯(记者 朱明宇)借朋友钱,留下欠条,却因为修改借据时错用了一个字,导致2万元钱打了水漂。 昨日,铁岭市民李先生介绍了事情经过。原来,李先生3年前借给朋友3万元钱,朋友去年归还给他5000元,仍欠2.5万元。双方将借条修改为:“原欠款3万元,还(huán)欠款5000元。” 一周前,李先生因急需用钱而找到朋友,没想到朋友却赖账了,并称只欠李先生5000元。 “我现在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现在才搞明白毛病就出在这个‘还’字上。”李先生说,原本应读成“huán”,但朋友一口咬定是“hái”,这让他有理也说不清。 就此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崔修滨律师认为,这是典型的欠条存在歧义案例。双方在借款时,借条没有表述清晰明确,并且存在歧义,对出借人来讲非常不利。从法律上来讲,如果对方一口咬定是“还(hái)欠5000元”这层意思,且没有直接旁证,出借人李先生胜诉的机会非常渺茫。 崔修滨表示,写借据应注意以下五点: 一、借款时要写“借条”,不要写“欠条”,因为欠条只代表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二、借款时双方宜将约定的利率写入借条,否则视为不支付利息。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这便于法院把握判决结果。 四、借款时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不要写成“二叔”、“表妹”等。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晰明确,不带歧义,慎用多音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