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法制日报 有人称物质奖励可促进文明驾驶有人称出发点好但实际意义不大 据海宁市公安局统计,去年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事件20万起,发生41577多起交通事故案件中,90%以上的都是由交通违法造成的,违法停车现象也很普遍。 关注理由 文明行车,不违法,就有机会将新车免费开回家——这是浙江省海宁市交警部门为了鼓励守法驾驶,想出来的一个新点子。 对于交通违法现象,交警往往以惩罚手段,让违法者吸取教训。但这一次,交警不仅要惩治违法者,还要对守法的驾驶员进行奖励,且奖励金额总计达10多万元。守法是本分,是否应该奖励?奖励的意义有多大?这些问题,旋即成为社会各方热议的话题。 □视点关注 法制网记者陈东升 实习生顾秋兰 8月23日上午,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举行了首届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新闻发布会,称守法驾驶员最高可免费获得7万多元的东风雪铁龙C2一台。海宁市因此成为全国首个以汽车奖励守法驾驶人的县级市。 海宁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杜莹池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只要在今年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期间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均可参加抽奖活动。奖品除汽车外还设有手机、电信宽带、电话费充值卡等。 海宁警方 奖励守法人提升交通文明水平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由海宁市公安局主办、海宁环亚东风雪铁龙4S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承办。杜莹池告诉记者,这次活动为警企合作、警民沟通搭建了新平台,顺应了创新社会化管理的要求。 钱塘江畔的海宁市是著名的中国皮革城。据统计,截止到今年7月,该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2万、机动车驾驶人超过29万人,其中海宁市牌照的汽车已达8.68万辆、汽车驾驶人15.2万人次,而且这两个数字都在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快速上升。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快速增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城市交通“两难”矛盾日益凸显、交通事故防控压力与日俱增。据海宁市公安局统计,去年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事件20万起,发生41577多起交通事故案件中,90%以上的都是由交通违法造成的,违法停车现象也很普遍。 杜莹池告诉记者,海宁市驾驶员借证扣分现象较普遍。目前,海宁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比例占到总处罚量的80%以上,电子警察大部分只能抓拍到违法车辆的号牌,确认谁是驾驶员难度较大。一些驾驶员为了少扣分不超分,借用亲朋好友的驾驶证甚至花钱借证代扣计分。 为了规范交通,海宁市交警大队先后实施文明劝导、义工劝导。杜莹池告诉记者,“因为文明劝导、义工劝导的软说服力和被动性,虽有一定成效但效果不明显。而这次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则以优厚的物质条件激励海宁市的驾驶人,意在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让更多的驾驶人主动践行文明交通,促进交通管理由被动向主动管理转化,提升全市交通文明水平。” 驾驶人员 奖励活动是对守法人的认可 户外奖品展示时,丰厚的奖品引来众多海宁市民驻足围观。 顾先生是来自当地一所驾校的教练,他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开了20多年的车,从来没有发生过交通违法事件,但心中却有小小的“不甘心”。“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就只是处罚那些交通违法的人,对于我们这些积极守法的人,20年如一日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就好像被‘过滤’了一样。”顾先生说道,“这次的奖励活动给我们带来了物质和精神的期待,是对我们的一种认可,让我们更有积极性和主动性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前来围观的俞小姐,已经有4年汽车驾龄。她告诉记者:“这两年‘堵车’已经是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到交通高峰期,汽车就要排长龙。”她说,“之所以每天路上都要堵车,汽车大大增加是一个原因,但还有一个主要因素是一些驾驶员的守法意识淡薄,明明已经很拥挤了还要拼命加塞抢行,大家互相不让僵持在路上,越挤越堵。” 今年,俞小姐的车已被乱挤的车辆“亲吻”了两次,虽然损伤并不严重,但是高峰开车却已经成了她的负担。知道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的消息,俞小姐非常开心。她说,自己开车4年从未有过交通违法记录,这个活动她会第一时间报名,“能不能奖到汽车不是最关键,主要还是希望大家都能够好好反思自己的驾驶行为,减少交通陋习,确保行车安全和畅通”。 不同声音 与其设奖不如做点实在事 7万多元的汽车作为奖励诱惑力十足,但是这样的奖励活动是否能够真正地、大范围地引导驾驶员们文明交通呢?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这个奖励活动不太现实。”一位已有20多年驾龄的杭州驾驶员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是每个驾驶员本来应该做到的,不需要任何奖励。而且抽奖偶然程度高,大多数人都是抽不到的,海宁15万多的驾驶员这么大的一个群体,要抽中机会十分渺茫,更何况是价值7万多的汽车。对于这种像金字塔尖一样的东西,总觉得与自己无关。” 王先生曾经在杭州担任过两年的区域交通管理组长,对于交通管制深有感触,“与其设置这么大的一个奖励,不如做点实实在在的事,譬如多少年无违法行为的可以免检。因为免检手续繁琐,耗费的精力成本高,年检一直以来都是驾驶员们的一大困扰”。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陈信勇告诉记者:“海宁市的文明驾驶人奖励可以引起社会对文明交通的关注,但是其实质意义不大。”他认为,守法行为不应当进行奖励,因为守法群体毕竟是大多数,奖励文明驾驶人不经济。对于多年无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设置奖励但应该适度,当以精神奖励为主,一年的时间要求过低。陈信勇还认为,要从根本上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采取包括道路、人、车辆三方面的综合管制措施。 “海宁市公安局作为这次奖励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厘定清楚这次活动是否属于政府奖励。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奖励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属于政府奖励的,公安局只可协助活动的开展而不应当作为主办单位。”陈信勇说。 法制网海宁8月2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