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记者 张亮 实习生 雷蕾 大雨纷飞,一行人冒雨抬着一块儿牌匾走进吉林省吉林市信访法律事物服务中心。 “维护正义,为老百姓解忧;奉献精神,无偿法律援助”,原来这些人都是受信访服务中心帮助的百姓们,因感激中心的无偿服务、倾力相助,特地送来牌匾表示感谢。 这一行群众原系吉林市某工厂的20位职工及家属,因当时他们都是外地职工,厂方为其兴建了三排平房作为住宅。2000年该企业解散,但职工们一直居住在此。2010年,因修建市政道路,对该住宅进行拆迁。由于缺乏相关手续不予补偿,这直接导致了他们到党政机关群访。 “在这起集体访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民间公益组织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法院、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与沟通的桥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信访服务中心的息访维稳工作作出了如上的评价。 去年4月,吉林市律师协会发起成立了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修保担任中心首届主任。中心聘请退休政法干部、优秀律师、法律专家作为工作人员,并成立了信访专家数据库。 “建立信访服务中心的根本目的,是从第三方的角度为上访人公正客观地评析信访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帮助和引导上访人依法维权,协调和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黎海滨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信访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受理直接管辖案件169件;接待法律咨询700余件,上千人次;签订《息访服务协议》42件、《息访代理诉讼协议》31件;为上访人免除代理费50多万元。 “他们不替被访部门说话,值得我们信任” 刚一出电梯,记者就看到了接待室。有着30多年政法工作经验的吉林市检察院民行处原处长刘振山正在接待来访群众。 刘振山说,信访服务中心对所有来访的上访人都要发送《信访人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并登记他们的上访诉求,在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过集体评议,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使上访人知道通过什么样的法定程序解决诉求,从而自愿息访。 “接待工作辛不辛苦?退休以后为什么还选择到这里来工作呢?”记者问道。 “辛苦谈不上,只是面对的来访者多种多样,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也有多有少,接待起来有不少困难。但这是一项为民服务的好事儿,于情于理都应该支持。”刘振山这样答道。 正采访间,进来一位来访者,刘振山连忙起身迎接,为他倒上热茶请他坐下。听了刘振山的意见后,他决定暂时不上访了。 “他们不替被访部门说话,值得我们信任。”这位来访者说。 “有这样的好律师为我们打官司,我们还访什么” “放心吧,我们会替你无偿代理这个案子,帮你按法律程序得到应有的权益。”年轻的律师吴伟和张龙正在接待一位上访者。 上访者激动地握着他们的手,连声说着谢谢。 “我们对来中心上访的老百姓提供的所有服务都是义务的,案件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我们会指派律师免费代理诉讼,包括调查、印卷、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心支付,我们这是完完全全的义务服务,不收上访人一分钱。”修保说。 信访服务中心对正式受理的上访案件,经过集体评议,如认为其诉求合理、合法,便会在上访人承诺不再上访的前提下与他们签订《息访服务协议》。上访人停访后,信访服务中心的律师则承担起为信访人维权的职责。 吴伟和张龙是中心最年轻的律师,也是最“忙乎”的律师,大情小事,对于信访人,只要他们能帮得上忙的,就一定不会“袖手旁观”。更好的工作机会、更远的发展前景,于他们都是可以获得的,但是他们却把全部的热情放在了这个“无味”的中心。 “有时候看那些老百姓确实挺不容易的,我们懂法律,就应该用法律来维护老百姓的权益,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像中心这样的平台更贴近老百姓,他们也愿意相信我们。”张龙这样回答在这儿工作的原因。 这就是两位年轻的律师最朴实的想法。 2002年,吉林市某企业进行了改制,由于收购的企业不履行收购协议规定的付款和安置职工义务,导致职工们得不到安置领不到生活费,136名职工因此9年集体上访。 修保在得知此案件后,几十次帮助工人们调查、取证、起诉、出庭。去年4月按照法律程序推翻了原改制协议,但重新起诉和追回财产需要担保,修保把自己新买的轿车抵押给了法院。当法院把查封车辆的裁定书送来时,工人们流下了热泪。 “如果不是修保律师劝我们,帮助我们穷工人无偿打了三年官司,我们会一直访下去,现在有这样的好律师为我们打官司,我们还访什么……”职工代表小陈说。 目前,修保正在为此案第二次义务出庭做准备。 把自己的财产作抵押帮助老百姓维权,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5年前,为吉林市某农贸市场几百户业主做先予执行担保,修保就把自己的律师楼抵押给了法院,至今还没有解除冻结。 老上访户做“人民信访听证员”,说的话还真管用 对于重大信访、长期群访、多年缠访的信访案件,法律服务中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召开听证会,让上访代表和被访部门充分发表意见,促进息访。许多老上访户还被邀请来作为中心的“人民信访听证员”,用自己的经历来评一评是非。而往往,这些老上访户的话还真管用。 “这名老上访户的经历和我很像,刚开始我还固执地坚持自己的想法,听他说完以后,我是真明白了,决定不再上访了,真的很感谢他。”一位上访者在听完老上访户的意见后感慨道。 记者随即采访了这位老上访户:“您为什么要过来做听证员呢?” “经过我自己的这个案子,我是打心眼里感谢中心的这些律师和专家,要不是他们的帮助,我现在还在艰难地上访呢,现在我的问题得到解决了,我也非常愿意像中心的这些人一样,为其他上访者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提起中心帮助过他的人,这位老上访户仍然显得很激动。 中心为上访者提供法律帮助,上访者又和中心一起义务服务,为其他上访者现身说法,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服务中心和上访人签协议公证,给当事人一个约束 经过法律服务中心的释法和协调,上访人和被访人达成一致,同意息访的,信访服务中心便与上访者签订《附条件息访协议》,并邀请公证机构对签订过程进行公证。签订协议后,上访者不得再上访,否则协议中的违约责任追究条款将发挥作用,中心会以平等民事主体的身份追究上访人的民事责任。 2009年6月,德惠市大房身镇村民霍某在工棚里死亡。其家属和施工单位就死亡原因有不同看法,家属认为霍某是因经常加班导致劳累过度死亡,施工单位则认为是其自身病亡,拒绝按工伤标准给予赔偿。 2012年3月,霍某家属慕名来到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中心了解整个案情并得知此案死者尸体已停放三年后,意识到了案件的紧迫性,立即组织法律专家和律师对上访家属进行劝导,并指派律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法律服务中心的多次协调,最后上访人与施工单位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 在公证员的现场公证下,信访服务中心与上访人达成了“附条件息访协议”,此案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到此已基本了结,然而死者的尸体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中心的人放心不下,决定一帮到底。吴伟和张龙随其家属到吉林市公安局尸检中心办理尸体领取手续,全程参与了尸体的确认、拍照、抬送、运输等工作,并亲自抬着尸体送到火化室。 “这些钱你们拿着,回去好好生活。”在办理好所有事情准备送两位老人回老家时,修保与两位律师自掏腰包为两位老人垫付了路费。老人激动地握着修保的手久久不肯松开。 他们为什么得到了群众的信任 法制网记者 张亮 实习生 雷蕾 “几年来,各地方都在实行一系列的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纠纷的举措,这和你们的做法有什么区别?你们的突出特点是什么?”记者向信访服务中心的副主任甄建国问道。 甄建国原系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长期分管刑事业务。 “我们这个组织的做法与社会上其他地方的息访举措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组织上的独立性,我们中心是民间力量发起成立,在上访人和被访部门之间持中立的立场,区别于律师事务所和政府的信访部门;其次是提供服务的长期性和场所的固定性,我们是常年不间断的为上访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服务场所也是固定的,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最后是人员组成的多元性,中心不仅有专职律师,还有一批退休的优秀政法干警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对重大的信访案件,我们还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联合听证组,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平和公正,也使上访人得以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