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法制日报 (CFP供图) 离职空姐海外代购获刑11年引热议专家称 离职空姐李某在淘宝网上开店,销售化妆品。因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被指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0多万元,李某被判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协助李某进货开网店的男友李某和朋友褚某也分别获刑5年和7年,各罚25万元和35万元。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热议,也把一向“低调”的海外代购业推向了风口浪尖。 海外代购会获刑,引发了不少淘宝代购商家的担忧,他们希望国家能立法明确此种行为的性质。为此,《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专门采访了有关刑法学专家。 网民:海外代购很有市场 随着网络的兴起,网上购物成为了一种时尚。在国内某些商品质量不是很让人放心的情况下,能低价购买到国外商品便成为网民的目标,代购业随之悄然兴起。这一行业最初从个人帮助亲戚朋友购货逐步发展起来,从线下发展至线上,从个人发展到注册公司。 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海外代购奶粉的代购业务异常火爆。记者一位在海外留学的同学与男友一同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奶粉代购店,有需要的网民将奶粉的段位、数量通过淘宝网告知其男友,然后她再在国外超市购买,邮寄回国,由于每次购买邮寄的数额没有超过海关规定的5000元纳税线,所以利润还是可观的。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已达241亿元人民币,预计2012年将达480亿元。目前,化妆品、奶粉、箱包占据代购商品前三强,紧随其后的是服装、电子产品等。 记者了解到,淘宝网上的代购商家每天的成交数量很大,记者身边很多同事、同学也都有过购买代购商品的经历。“海外代购商品在国内是很有市场的。”一位经常在网上购物的同事对记者说。 商家:立法明确代购性质 离职空姐代购获刑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在海外代购的卖家和买家中都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在网上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一些从事海外代购的商家普遍认为此案量刑过重。 另外,人民网据此事件推出的调查显示,14.8%的网友(372票)表示“支持,偷税违法,此举以儆效尤”;25.1%的网友(631票)表示“反对,网购是新生事物,应既往不咎”;58.8%的网友(1481票)表示“建议完善法律法规,让网上代购有法可依”。 尽管如此,不少商家还是选择暂时退出代购行业,认为“风险有点大,还是改做其他的吧”。一些商家则对此表示不解:“海外代购是新兴事物,国内有很强的需求,政府不应该一棍子全部打死,而是应当通过立法等手段明确代购的性质、地位。法律也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改变。” 有商家认为,有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宣传还是太少,很多人都不知道海外购物何时免税、何时缴税,并且对绿色通道的物品按4%的比例进行抽查,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 专家:量刑不能太机械化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曲新久教授指出,从国外携带超过一定数额的货物入境必须申报,如果不申报被查到就会被视为逃税,是否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要看逃税数量的多少,只要达到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即可入罪。 “海外代购这种情况很早就有。按照海关规定,如果携带货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下,则不需申报,即可走绿色通道入境,但海关也会对此进行抽查,有时执法不是那么严格,数额稍超也不会对此追究。当携带的物品太过明显时,比如在国外购买了一块几十万元的手表或者小型设备,有可能上税额就是几万元,不上报的话,那就是逃税了。现行法律规定很明确。”曲新久说,海外代购这样的现象太多了,很多人认为法不责众,再加上空姐这个身份,因此大家就觉得不公平。 曲新久认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是一种道德谴责比较低的犯罪,因为对普通公民不能造成直接的影响,这也会导致一些人认为量刑过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凌则认为,判处11年还是重了些。代购这种行为,如果事实成立且数额大的,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的问题不大。但是至少从量刑的角度看是很重的,此次事件也体现出来我们在量刑的时候还是对数额比较重视,非常机械,只是以数额为中心,没有考虑到这类犯罪的一些特点。 “目前我国从事海外代购的人数比较多,因为一些产品在国内很难找到正当的购买渠道。像这种情况,我认为不宜使用重刑来抑制,如果能用一些较轻缓的方法去解决,效果应该更好。”张凌最后说。(法制网记者李吉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