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昨天,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广州公安”发布消息称,因一网民在其个人微博上散布煽动性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理。广州警方申明,市民要依法、理性表达爱国诉求,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广州警方在官方微博中表示:9月16日,网民刘某梅(女,29岁,河北保定人)在其个人微博上散布不当信息,煽动网民破坏广州地铁屏蔽设施。对此,广州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调查和教育,刘某梅迅速删除了微博上的相关信息。鉴于刘某梅系初犯且认错态度较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理。 广州警方申明,市民群众要依法、理性表达爱国诉求。对于借机实施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或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王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