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这是9月20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拍摄的庭审现场。 9月20日,涉嫌策划制造湄公河“10·5”中国13名船员遇害案的糯康等6名被告人,在昆明接受中国法律的公开审判。6名被告人均为外籍人员,涉嫌于2011年10月5日在湄公河泰国水域杀害13名中国船员。新华社记者 王申 摄
新华网记者 姚斯彦 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20日开始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日庭审结束后,新华网记者就本案审理中的相关话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海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20日中午休庭期间接受新华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此案中,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了保障,一方面,在刑事被告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法庭为其指定了律师,另一方面,为了解决语言沟通的问题,为其安排了翻译。 庭审前夕,糯康的辩护律师林丽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在接到法院指派她作为糯康辩护人的律师指定函后,与糯康进行了多次沟通。她说:“通过翻译,我和糯康的沟通很顺畅,我都能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 律师林丽19日表示,按照以往的习惯,她在开庭前拟定了辩护提纲,并会根据庭上的情况补充细节。但她在开庭前拒绝透露更多的细节,以保证被告人的权利。 据了解,在接下来的庭审中被告人扎西卡等人将陆续出庭受审,泰国、老挝来华作证人员将出庭作证,佐证糯康集团犯罪事实。 泰国警方出庭作证意义重大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海霞教授认为,中国在“10•5”案这次涉外刑事审判中,由泰国警察出庭指证,这是非常少见的情形。“此次泰国警察赴昆明为“10• 5”案件出庭作证,涉及司法主权,是司法合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本案审理的一个特别点。” 谢海霞教授指出,中国同意让泰国警察来中国作证,也体现出中国推进区域司法合作的诚意和决心。 19日,昆明机场泰国警察总署副总警监班西里率领6名警察和10名证人,专程来华为“10• 5”案件出庭作证,指证“金三角”特大武装贩毒集团以及主谋嫌犯糯康等被告人所犯罪行。这是首次有外国警务人员在中国出庭作证。 老挝把刑事被告人移交给中国以后,泰国也曾提出引渡要求。但按照引渡规则,一般情况下非经被请求引渡国同意,引渡国一般不会将指称的罪犯引渡给第三国。更何况本案与中国密切相关,因此中国不会转引渡给他国。 陈卫东教授认为,外国警务人员出庭作证意义重大。作为警察出庭作证是一件新鲜事物。新的刑诉法规定,警察在侦查过程中耳闻目睹发现问题,可以到法庭作证。“外国的警察出庭作证,就更新鲜了。” “我们看到日益强大的中国在打击犯罪、司法合作方面卓有成效。”陈卫东说,该案是由中老缅泰四国警方联合侦破的,外国的刑事被告人在中国接受审判,体现了我国的司法主权,体现了我国的司法尊严,体现了中国司法地位的提高。 陈卫东说,警察出庭作证,也印证了一个基本的道理:犯罪分子不管是在什么条件下,在中国的国内还是境外,只要行为侵犯中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会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