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本报讯 77岁的老伯骑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在错车时摔倒在地。电动车上的女子扶起老伯,不料老伯指责是该女子将其挂倒,打官司索赔3.7万元。日前,洪山法院经过半年调解,该女子向老伯支付抚慰金3700元。 洪山的毛老伯今年77岁。2011年8月12日8时,毛老伯骑自行车到先建村路小毛店涵洞时,迎面碰上骑电动车的罗女士。 两人错车之际,毛老伯突然摔倒受伤。罗女士立即停车查看,并将老伯扶起,随后驾车离开。事故发生后,洪山交警大队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毛老伯说他是被电动车的后视镜挂倒的。罗女士则说自己好意上前搀扶,两车并无擦碰。由于现场没有第三者目击,且两车均无法检验出痕迹,洪山交警大队无法确认事故原因。 双方为此事纠缠了4个月无果,今年2月份,毛老伯一纸诉状将罗女士告到洪山区法院,索赔37000元。历时4个月的审理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罗女士出于敬老及人道主义精神,自愿一次性向毛老伯支付抚慰金3700元,此事一次性了结。(《武汉晚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