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司法黄牛”频现 以“保胜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京10月9日电(高风 金立 朱晓颖)司法界也出现了“黄牛”。他们通常以“保案件胜诉”的名义收取各种高额费用,或者直接向对方借钱借物。财物到手后,对委托人不予理会,或者责任心极差,不履行承诺。还有的人瞎算账,判决后不向当事人出示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京10月9日电(高风 金立 朱晓颖)司法界也出现了“黄牛”。他们通常以“保案件胜诉”的名义收取各种高额费用,或者直接向对方借钱借物。财物到手后,对委托人不予理会,或者责任心极差,不履行承诺。还有的人瞎算账,判决后不向当事人出示判决书,将赔偿款打折后再给当事人,抽取大量报酬。更有甚者伪造户口、伤残等级,后果严重的构成民事欺诈,甚至刑事犯罪。 

  9日,镇江润州法院立案法官对今年以来出现的类似现象进行了经验总结。今年1至8月份,润州法院发现此类现象30余起。

  据法官介绍,“司法黄牛”中最恶劣的,就是构成民事欺诈或刑事犯罪的不法分子,这部分人给律师事务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

  有这样一起比较典型的“司法黄牛”案例。去年7月,王某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成为了被告。正当他十分沮丧地准备大量赔偿款时,他的表妹告诉他有个很有名的律师可以帮他“减少损失”。王某十分高兴,立即委托表妹请来了这位“私人律师”谭某。这位谭律师告诉王某,现在交通事故多通过调解的形式解决,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法官就会给你一份调解书。但是期间过程需要送礼、打招呼,还有诉讼费等等都需要王某暂时花点钱。

  权衡良久,王某觉得还是先花钱打通关系再说。于是去年7月至8月间,王某先后8次“送”给谭律师1.8万元,谭律师收下后只是说各方面钱已经花到,该请的客已经请了。

  王某满心欢喜以为此案可以顺利了结,最后还是以他赔偿受害人10万余元为结果,根本不像那位谭律师所说的“顺利调解”。经过细查发现,王某送给谭律师的那1.8万元全部被谭律师中饱了私囊,此时的谭律师已成为另一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王某气愤不已,立即决定告发这位谭律师。后经过润州法院查明,这位谭律师只有初中文化,根本没有律师证,只是挂着个私家律师的牌子招摇撞骗。

  经润州法院刑庭审理,谭某当庭认罪,并退还了全部赃款,最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五千元。

  润州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忠娣分析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司法黄牛”缺乏监管力度,使得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抱着“被查出来最多也是赔钱了事”的心理,让他们得以肆意妄为。具体来说,某些法律工作者为了方便招揽案件,乐意采取“挂靠”的方式。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为了收取“挂靠”费用,双方存在相互利用的利益需求。法律服务监管部门对于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松懈,对于此类现象监管不力,使得挂靠代理案件处于一种半公开状态。当事人往往被其外表迷惑,相信了这些“大忽悠”的言辞,想当然认为是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对资格证书不予审查。

  法官建议,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管理力度,杜绝一些无证律师的“挂靠”行为;加强代理资格审查,克服惰性,对每一个代理人的资格都进行审查,在立案和审判两个环节,对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函、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不齐全者,拒绝其参加诉讼;加强关于诉讼代理的宣传,压缩“司法黄牛”招揽案件的市场。

责任编辑:介子推